人身保險負面産品?來源:經濟日報近日,中國銀保監會人身險部下發了《人身保險産品“負面清單”(2022版)》,與2021版相比增加了9項内容,涉及健康險“短線長做”、醫療險混淆概念、增額終身壽險營銷誤導等多方面内容,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人身保險負面産品?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來源:經濟日報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人身險部下發了《人身保險産品“負面清單”(2022版)》,與2021版相比增加了9項内容,涉及健康險“短線長做”、醫療險混淆概念、增額終身壽險營銷誤導等多方面内容。
近年來,随着保險市場的不斷發展,人身險産品數量和保費規模也在持續增加,但是相關産品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今年1月,監管機構就曾對28家險企、42款人身險産品存在的八大問題進行了通報。
健康險、重疾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與車險、責任險等險種相比,人身險産品種類繁多,相當一部分産品設計複雜、條款冗長,極易産生理賠糾紛。這也成為很多消費者想參保又怕參保的重要原因。此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連續發布“示範條款”的目的也在于規範保險産品條款,減少理賠糾紛。
與此同時,個别公司在短期險設計和銷售産品的過程中,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等容易與長期保險産品混淆的詞句誤導消費者。在增額終身壽險的保額遞增比例上超過定價利率,存在嚴重誤導隐患。這些問題從表面上看是留下了風險敞口,侵害了消費者利益;從深層次看是公司産品管理粗放、風險合規意識淡漠。
截至2021年底,我國保險公司總資産已接近25萬億元。2021年全年,保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4.5萬億元。可以說,保險業保障能力與水平都有了長足的發展,應該更多地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和使命。從這個意義上看,保險公司應當對照“負面清單”的要求,持續加強産品開發報備工作的審核把關,及時發現産品設計、定價、精算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變更、停售類似産品。
對于監管機構而言,需要對保險公司産品開發、銷售等行為進行持續監測,堅決打擊違規開發保險産品、産品炒停、誤導宣傳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對公司采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之下,不少保險公司開發的“隔離險”産品,打着“隔離就賠”的口号大肆宣傳,既誤導了消費者又擾亂了市場秩序,是未來一段時間内監管檢查不能忽視的重要方面。
保險産品說到底還是金融産品,作為消費者也需要擦亮雙眼,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更不能隻聽銷售人員的一面之詞就任性“買買買”。從實際需要出發,了解産品屬性,看清合同條款,才是購買保險産品的正确姿勢。
此外,從行業發展的角度看,“負面清單”還可以持續加大擴容力度,進一步增強相關條款的規範性和約束性;對存在理解偏差、容易造成誤導隐患的風險點提前識别、防患于未然。同時,根據不同險企的業務模式精準施策,進而促進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為廣大消費者帶來實實在在的保障。(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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