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于土地是有嚴格的分類的,土地分類服務于城市規劃,具有很強的目的性,其中,工業和商業用地的合理利用對城市發展是十分重要的。那麼,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的區别是什麼?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的區别是什麼?
1、定義不同
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用房屋;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産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
2、地價不同
一般情況下,工業用土地價格低于商業用地價格。
3、取得方式不同
工業用地通過劃拔方式取得,而商業用地是采取拍賣、招标的方式取得。
4、區位不同
商業用地一般是在市區内,工業在市郊或接近市郊。
二、工業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工業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三、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的流程是什麼?
工業用地向商業用地轉變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并按照土地出讓的相關規定,根據《招标拍賣挂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号)工業用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必須實行招拍挂出讓”的規定,工業用地調整為商業用地後,應收回原工業用地重新按商業用地依法招拍挂出讓。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的基本步驟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向國土部門申請交回土地,并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确定補償價格,對原土地使用者進行補償。
2、國土部門根據規劃部門出具的原地塊調整後新的用途及規劃條件,在綜合考慮政府公布的土地出讓金标準、土地成本、市場教育參考價格和近期相鄰宗地交易價格的基礎上,經規劃、國土、财政、監察部門集體會審确定土地出讓起始價,并由土地交易機構依法組織招拍挂出讓。
3、經招拍挂出讓後産生新的土地使用者。新的土地使用者與土地交易機構簽訂成交确認書,并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4、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讓合同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值得注意是,工業用地要轉為商業用地,要經過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依法批準才行,如果企業或個人擅自将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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