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國家對農村自建房的管控越來越嚴格,而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農村土地的浪費與耕地的違規占用。現在農村自建房,需要辦理三證,也隻有辦理好三證後的自建房,才是合理、合規、合法的農村自建房。
你知道農村自建房的三證都是什麼嗎?
(1):《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2):《農村房産證》(不動産登記證);(3):《集體土地使用證》。
你知道農村自建房這三個證的含義是什麼嗎?
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農戶準備建房之前,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城市、縣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确認建設位置和範圍符合規劃的法定憑證,也是農村自建房個人用地的法律憑證。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為了能夠滿足農民生産和生活需要的同時,又能遏制農村無序的建設和浪費土地。
二:農村房産證(不動産登記證)
農村的不動産登記證,我們可以簡單地理解為農村的房産證。前段時間的宅基地确權與不動産登記,就是涉及到不動産登記,也就是咱們常說的農村房産證。它是農民财産的一種重要保障,能夠充分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集體土地使用證
集體土地使用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對集體所有土地享有的物權。像農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是屬于集體土地。也就是說,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才能合理、合法的使用宅基地進行建造。集體土地使用證代表的是持證人對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可以建設房屋或者其它附屬設施,也有權将房屋拆除重建(需先向村集體進行申請)等。
農村自建房,需要完整的持有三證,才是合理、合規、合法的。不過因為曆史遺留問題,可能許多農戶的三證都不齊全,如果你的三證不齊,可以進行申請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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