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蔔,意指以小明大、以微見著,通過微觀與宏觀的聯系為原理,用龜殼、蓍草、銅錢、竹簽、紙牌或占星等手段和征兆來推斷未來的吉兇禍福,為咨客分析問題、指點迷津的方法。
原始民族對于事物的發展缺乏足夠的認識,因而借由自然界的征兆來指示行動。但自然征兆并不常見,必須以人為的方式加以考驗,占蔔的方法便随之應運而生。占蔔是由外界事物的動向和變化向非人的靈體探尋想要知道的事物。它和預言不同的地方在于,通常會出現模棱兩可的答案,讓占者去找出一種合理的解釋。
占蔔常常被人質疑隻是一種迷信而已。然而,擁護者會用許多奇聞轶事來證明占蔔的效力。占蔔是一種普世文化現象,人類學家發現從古代到我們21世紀都可以在宗教與文化中發現占蔔的存在。
《禮記·經解》:“《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謬以千裡。”古人認為微小的改變會對未來有很大影響。
“占”意為觀察,“蔔”是以火灼龜殼,認為就其出現的裂紋形狀,可以預測吉兇福禍。
占蔔所需的物質材料分兩類,一類是顯示蔔兆及刻辭用的載體,即龜甲、獸骨等,另一類是整治甲骨及刻辭用的工具,有鋸、鑿、鑽、刻刀等。而今天我們一起來學習說文解字:占蔔
“蔔”象形字,像龜甲獸骨經過灼燒後出現的兆紋之形。甲骨文的“蔔”生動反映了中國古代有關占蔔起源的生動故事。
古代生産力水平低下,先民對事物缺乏科學認識,他們認為人間的一切取決于上帝和鬼神。因此,上至王室,下至庶人,每辦一件事,都要蔔問天地,進行占蔔活動。商代末期,這種風氣更為盛行,幾乎到了無事不蔔、無日不蔔的地步。如年成的豐歉、戰争的勝負、天氣陰晴、出外遊獵旅居等,必先占蔔,向鬼神問問吉兇。
占蔔時,先把修治平整好了的烏龜殼或獸骨的背面鑿出一個橢圓形槽,再鑽上一行圓坑,依此順序,排列鑽鑿下去,然後放在火上烤灼。由于鑽孔地方的龜甲或獸骨闆已經變薄,一經加熱,就出現裂痕,這種裂痕就是兆紋。占蔔者根據兆紋判斷所蔔事情的吉兇。這些兆紋,多是“蔔”字形,這就是“蔔”的來源。
“蔔”字的讀音也是根據龜甲或獸骨制好後,放到火上燒灼時發出的爆裂聲而拟定的,古人模仿龜甲噗噗的爆裂聲得音BU。
《說文解字•蔔部》:“蔔,灼剝龜也。象炙龜之形,一曰象刨匕之縱橫也。”許慎認為“蔔”有兩個定義:一是指将鑽鑿好的龜甲放在火上燒灼叫蔔,即指占蔔的全過程;二是燒灼後的龜甲上留下的裂紋叫“蔔”。
商人将占蔔的結果刻在甲骨上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蔔辭。因為這種記事文字全是刻在龜甲或獸骨上的,因而又叫甲骨文。學術界認為,甲骨文也是我國到目前為止發現的最早的文字。有人稱蔔辭為殷商時期重要的檔案材料,它為研究商代曆史提供了可靠的文字材料。
而古字的占,則為在蔔字下面加畫一個口,表示用口解說裂紋。
占,甲骨文是(蔔,骨塊,降神道具) (口,巫師的解說),表示用獸骨刻錄巫師的解說。
《說文解字》:占,主祭者在祭祀後察看神迹兆象,告問天意。
造字本義:動詞,巫師蔔問,觀察神迹,并将内容刻在獸骨上作為史記。
占蔔現為一個詞,但占原為用來解說蔔的:單個爆開的裂紋為蔔,而對成面的蔔紋結合在一起加以解說即為占蔔。占蔔之人從裂紋的整體樣式和走向,預測和判斷事情的發展方向和端倪,即為我們常說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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