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每天被迫練一頁鋼筆字的時候,天真爛漫的我們沒有想到,十年後這項技能已經過時了。筆記本先是laptop才是notebook,Evernote大勝Moleskin. 但是,念舊的人不會忘記童子功,而且聊項目時候揮手掏出個電腦實在有點誇張,所以雖然已經是Evernote重度用戶,我還是堅持帶着各式鋼筆闖蕩江湖,開會記筆記,偶爾抄兩句歌詞發朋友圈裝文藝。
可惜除了裝文藝之外,手寫實在有諸多不便之處。本子從B5換成A4,嫌太重又換成可撕頁的A5,最大的痛點是檢索不便,白紙黑字記的東西像初戀的承諾和女生的發圈一樣,常常會憑空消失,情急之下四處亂翻,不大浪漫。
做了這麼多鋪墊我隻想說,第一次看到Jot Script這支“筆”的時候,我是無法拒絕的。尤其有Evernote的配套軟件墨筆Penultimate做搭配,這樣的組合必須擁有。
開箱的時候它是這樣的,包裝是熟悉的大象綠,筆身和USB充電器靜靜躺在那裡。
這支筆的外觀是中規中矩的,重量和塑料殼的鋼筆相仿,值得稱道的是筆尖确實很細,喜歡細字的女生又多一份期待。
連接墨筆Penultimate的過程非常簡單,隻需打開iPad的藍牙,筆記頁面上排可以找到連接按鈕,把筆尖放置在圓心裡,他們就自動配對。此外還可以選擇習慣的握筆姿勢,以調整手腕屏蔽功能的感應。
此時必須插入一段叙述,第一次試用它的時候,我下午就要出差去深圳,本想如果好用就一起來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我對它有諸多幻想:
1. 以後出門再也不用帶本子,iPad Mini 這支筆,搞定;
2. 像說明書的大标題“Take Next-level Note ”,從此不僅可以裝文藝,更添一抹極客色彩;
3. 如果能寫出鋼筆一樣的手感就更好了。
但真正開始寫字的時候,發現以上三項全不正确。兩周的時間過去了,我至今沒能适應它,它大概也沒有适應我。
首先來看我用來傷春悲秋的鋼筆字:
下面是用Jot Script(極細)寫的:
以及Jot Script (中粗)寫的:
頓時覺得童子功白練了有木有。使用中能明顯感覺到反應有滞後,寫不出來的情形也常有,數次我驚呼難不成沒墨了?搞得這麼逼真。我是隻愛細字的女生,這支筆反而是粗頭時候手感表現更好。細字狀态下,它經常無法識别我的連筆或是一些手勢婉轉,而這些正是紙張書寫能帶來的最大樂趣。
但它也有很多優點。
比如記号筆功能,随手highlight一些喜歡的文字片段:
比如簡筆畫,長線條的表現力不錯,猜想UI同學們應該會喜歡:
再比如這種塗鴉,小朋友們玩耍可還行?
總結下來,也許是期待太盛,對它失望更多,好處是身材輕巧,充電方便(續航能力不好評價因為我沒能一直用它用到沒電>.<),但書寫感受确實令人捉急。恰逢最近觊觎Surface pro3,周末去順電試了試它的觸控筆,在OneNote上的表現遠遠好過Jot Script,雖然筆頭略粗,但至少書寫連貫舒适,手感不飄,日常做筆記應該是夠的。此番試用最大的驚喜是墨筆這個軟件,筆記可以随時同步到Evernote,整理起來異常方便,可以插入圖片,方便批注,紙張選擇也不少。令人心塞的是,目前墨筆隻有ipad版本,紙筆不能兩全。
我還是帶着我的鋼筆和本子出門了,每晚給當天的筆記拍照,放到Evernote裡存檔,相當古典。
補一張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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