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
“四個能力”
無論是消防部門
還是企業單位經常把員工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挂在嘴邊
但是大家知道
“四個能力”具體是指什麼嗎?
給你十秒鐘思考一下
倒計時:10、9、8、7……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1 檢查消除火災隐患能力
2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3 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4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簡單的四句話
說起來容易
究竟應該做些什麼?
能力的具體表現是什麼?
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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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查消除火災隐患能力
查用火用電,禁違章操作。
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閉。
查設施器材,禁損壞挪用。
查重點部位,禁失控漏管。
2、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發現火災後,起火部位附近員工1分鐘内形成第一滅火力量。
微型消防站同步趕赴起火地點。
如火災确認後,微型消防站3分鐘内形成第二滅火力量。
員工能夠熟練操作滅火器、室内消火栓和消防卷盤等消防器材。
了解掌握工作區域火災危險性以及火災撲救方法。
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熟悉疏散通道路線
熟悉安全出口位置
掌握滅火預案流程
掌握火場逃生技巧
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要有消防宣傳人員
要有消防宣傳标識
要有全員培訓機制
掌握消防安全常識
現在都明白了嗎?
消防安全
雖然不能産生經濟效益
卻是各類社會單位
長期發展的重要保障
夯實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築牢企業單位消防安全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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