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剛剛步入大學的一名差等生,在我身上有一件讓我自己都會恨自己的事。
高中時期,我考入一個不算好也不算壞的學校。因為初中總和一些愛打架的孩子們在一起,養成了一些壞孩子的習慣。比如抽煙、喝酒、打架之類的東西,高一的時候總會去違反學校的校規。高中時候違反校規第一次是警告、寫檢讨書;第二次是全校通報、寫檢讨書;第三次停課回家反省;第四次就是勸退;第五次就直接開除了。那時候我寫了無數次檢讨書,無數次回家反省。家人無數次苦口婆心的勸解,我都沒有聽他們的話。後來家裡人托關系讓我能讀完高中。
那時候上課從來不聽老師講課,隻有班主任老師的課才偶爾睜一下眼皮,其他的課不是睡覺、玩手機,就是和旁邊的同學打打鬧鬧。就在我第三次違反學校規定的時候我終于停課回家反省了,班裡有一個女孩 皮膚有點黑,大大黑黑厚厚的眼鏡框遮住了她大半個不算漂亮的臉。短頭發沒到肩膀,看上去就像是一個比較内向的好學生(她的學習成績是班裡數一數二的)。因為我語法讀的還算标準,所以有幸能和那個女孩同為英語課代表。在我停課要走的時候,她拿着剛發回來的英語筆記走到我這裡說:你停課的時候肯定也不會學習,把英語筆記放到我這裡,我幫你記筆記,等你回來你的筆記也不會落下。我當時沒覺得什麼。有人幫我記筆記我還有什麼不滿意的。拿着書包“潇灑”的走出了校門。
為期一周的停課,我在家呆的無聊,也沒有得到反省。終于熬過去了,回到學校,去各位任課老師那裡報到,在英語老師那裡我看到了女孩,我出來了之後她把我筆記本交給我什麼都沒說就走了。我翻開看了看字迹很工整記得很全面,對着她的背影大喊了一句:不虧是好學生,謝了!後來,就這樣在我每次停課的時候她都會幫我記筆記越來越多,最後我的筆記本上隻有寥寥幾頁是帶有我的筆記。
在一天晚自習上,我出于她幫了我很多忙,對她有了些許好感。在一張紙條上寫着:做我女朋友好不好!給她扔了過去,我開始也是有些忐忑不知道她會怎麼回應。她會不會撕掉。或者當面揭穿,甚至交到老師那裡,所以扔出之後就些後悔。我沒想到的是她就像沒看見一樣收了起來。我以為她是要等到下課交給老師,心裡暗想,這下糟了。下課鈴聲響了,我懷着忐忑的心理看着她拿着紙條向我走過來,沒想到的是她問我是認真的嗎?我甚至都沒反應過來,連忙應付了一下。啊~是。她說了一句好。可能男孩追女孩,女孩答應的越快男孩越不懂得珍惜吧。就這樣她成為了我的女朋友。每天早上隻要她知道我沒吃飯就會給我帶早餐,她開始了解我的喜好,開始融入我的生活。
基本上她比我家裡人了解我了解的都多。但是我對她的了解隻知道她喜歡吃藍莓和笨。漸漸的,新鮮感過了。我對她的那一點好感消失了。我提出了分手,她不想。我開始找借口:你學習成績很好,我會耽誤了你的學習。甚至把老師都搬了出來。說這也是老師的意思。她哭了。過了很久她才從陰影裡走出來。她還是圍在我身邊,還是照常關注我的早餐、照常生活在我的生活裡。我知道她沒有放下。但是,當時的我什麼都沒感覺到。這樣的狀态知道高中畢業。她考進她的本科,而我的學習成績隻能去專科。她不再出現在我的生活中。
過了半年了,我突然發現我已經習慣了她在我的生活裡,我開始後悔。但是我不敢再去找她,我怕我會被拒絕,也怕會再次傷害她。
從未得到的人
高中時期有一個同學他喜歡一個女生兩年,也追求了兩年,那個女生也沒有答應和她交往。昨天他和發消息說他喜歡的那個女生給他打電話了。應該是她們玩遊戲輸了的懲罰
從未得到是可悲,得而不惜是可恨。從未得到留下的是遺憾,而我連遺憾都不算。得而不惜就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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