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一個習慣性叫法,兩個名詞之間并沒有嚴格意義上的界定,經常被混用,相對來講,多是指“小型微利企業”。
小微企業嚴格意義上來講,“小微企業”是統計部門經常使用的,由于大家不是很關心統計數字,所以對小微企業的真正含義反而忘記了。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在2011年6月發布了《中小企業劃型标準》,這個文件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産總額等指标,将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标準》,小微企業的主要标準如下:
(一)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50萬元-5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
從業人員20—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築業。
營業收入300—6000萬元,且資産總額300—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産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四)批發業。
從業人員5—20人,且營業收入1000—5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
從業人員10—50人,且營業收入100—5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20—300人,且營業收入200—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倉儲業。
從業人員20—100人,且營業收入100—1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八)郵政業。
從業人員20—300人,且營業收入100—2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住宿業。
從業人員10—100人,且營業收入100—2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餐飲業。
從業人員10—100人,且營業收入100—2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信息傳輸業。
從業人員10—100人,且營業收入100—1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從業人員10—100人,且營業收入50—1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三)房地産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100—1000萬元,且資産總額2000—5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産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100—300人,且營業收入500—1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10—100人,且資産總額100—8000萬元的為小型企業;
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産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
從業人員10—100人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的出處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指的是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特定企業,其特點不隻體現在“小型”上,還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方面。經過幾次政策變化,小型微利企業标準不斷提高,範圍不斷擴大。
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财稅〔2019〕13号)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今年小型微利企業标準提高以後,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占所有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比重約為95%,也就是說,95%的企業都是企業所得稅上的“小型微利企業”。
撰文:左刀三爺 覺得好就關注,不好就拍磚!其他需求可以私信我。,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