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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家店賣潼關肉夾馍被起訴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1 18:23:04

每經記者:賀娟娟 每經編輯:張靜

11月26日,輿論風暴中的潼關肉夾馍協會終于發聲緻歉,表示立即停止維權行為。

但事情遠未結束。時隔近一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追蹤了解到,被投訴商戶繳納的入會會費退還等後續事宜仍未給出明确處理方案。最新消息是,協會聘請的律師正在聯系商戶,似在準備退費的事宜,但“目前沒有商戶收到退費。”

記者實地走訪3家此前已入會的商戶,發現西安區域商戶主要是與王華鋒名下西安萬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簡稱萬盛餐飲)簽訂加盟合同,雖為協會成員卻對協會知之甚少。

11月30日,記者再度前往政府部門了解事件後續進展,潼關縣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明确,“協會可以收取會費,但不能有經營性收入”。

值得關注的是,記者多次采訪過程中發現,在當地小吃産業發展中有重要作用的潼關肉夾馍協會,無論是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部門還是縣委宣傳部,似乎都對協會知情度較低,談及諸多事情均回複“不清楚、不了解”。

維權一事被廣泛關注後,業務主管單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已近一周聯系不上協會會長王華鋒。

道歉之後,後續退費不明

備受關注的“潼關肉夾馍協會”起訴商家侵權并收取高額費用一事,并未随着協會的一紙道歉按下暫停鍵。

11月26日潼關肉夾馍協會發布的緻歉信稱,已認識到了自身存在的錯誤并深感自責、誠懇緻歉。立即停止對全國潼關肉夾馍經營者的維權行為,将積極妥善處理前期維權的相關事宜。

然而,記者采訪多位被起訴商戶,發現潼關肉夾馍協會的後續處理遠沒有道歉聲明中那般真誠。

河南許昌一位被起訴商戶老闆陳先生告訴記者,“關于會費後續處理,協會承諾11月29日開會出方案,屆時聯系”。但29日的回複又變成,“需要多個部門一一審批,還得再等至少一周。”

陳先生表示,在此前與協會聘請的律師交涉過程中,曾被引導,更優選項是和解,隻需交1萬元即可。律師甚至直言“(商戶)打官司不可能赢”。後經數次協調,陳先生最終以7000元換得和解書,但附加條件是“要麼更換門頭,要麼加入協會,并繳納相應會費。”

無奈之下,11月19日,陳先生給戶名為“潼關肉夾馍協會”收款賬号轉賬2400元,并簽署《潼關肉夾馍協會會員入會協議書》。

上百家店賣潼關肉夾馍被起訴(再追潼關肉夾馍協會)1

圖片來源〡受訪人提供

另據了解,繳納2400會費的并非陳先生一家商戶,但賠償金額每家不同,還有商戶被要求賠償1.2萬元,并随後入會、繳納2400元會費,否則必須停止使用相關商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入會并收取會費,不得阻礙會員退會。

眼下,距離協會發布緻歉信已近一周,是否退費等後續事宜仍未有明确回複或處理方案。最新消息是,12月3日,有被投訴商戶告訴記者,協會聘請的律師正在聯系他們要銀行卡賬号,似乎要安排退還會費事宜,但“(我了解到)目前沒有商戶收到退費”。

維權風波中的商戶不易,此前已加入協會的會員商戶情況如何?記者根據老潼關小吃協會(潼關肉夾馍協會曾用名)官網公開的會員單位,實地走訪了其中3家商戶。

張新(化名)是2016年在西安一家小吃店午餐時,看到了萬盛餐飲的加盟宣傳單,萬盛餐飲實控人也即潼關肉夾馍協會會長王華鋒。

張新随後與萬盛餐飲聯系,加盟開店。記者在其簽訂的合同中看到,加盟商戶所需支付費用包括:“潼關肉夾馍協會”商标及外觀設計使用費(含商标使用、技術培訓)4.98萬元,保證金2萬元,管理費600元/月,會費200元/年,以及若有違約,違約金1萬元。

上百家店賣潼關肉夾馍被起訴(再追潼關肉夾馍協會)2

圖片來源〡受訪人提供

錢如期繳納,但“沒啥扶持或者服務”,張新表示,僅在開業時,公司工作人員到店一周,平時沒有定期考察、商品質量把控與指導。“隻有加盟商戶有事聯系公司,才可能跟公司打交道,且處理也并不及時。”

“感覺萬盛就是一家賣原材料的批發商”,張新評價道。

值得注意的是,張新是與萬盛餐飲簽訂的加盟合同,對協會并不了解,也未與協會有過任何對接,但記者卻是在潼關肉夾馍協會會員名單找到他的店鋪。

還有一個細節,合同期限5年,2021年10月份張新的合同已到期,但萬盛餐飲卻告知,新政策還未明确,合同續簽待定。直至目前,張新店鋪運營及繳納的管理費、會費一切照舊。

縣民政局:不能有經營性收入

11月26日,國家知識産權局對潼關肉夾馍協會商标維權一事定性,指出“潼關肉夾馍”是作為集體商标注冊的地理标志,其注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标志集體商标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内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标志集體商标中的地名。

記者此前撰稿《風暴中的潼關肉夾馍協會》時,曾針對維權收費問題采訪當地政府,但未得到相應回複。

11月30日,記者再次前往潼關走訪政府部門,民政局相關負責人此番明确告訴記者,“潼關肉夾馍協會是非營利性組織,可以收取會費,不允許有經營性收入。”

上百家店賣潼關肉夾馍被起訴(再追潼關肉夾馍協會)3

圖片來源〡每經記者 賀娟娟 攝

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行業協會商會應按照法律法規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會費标準和檔次,并明确會員享有的基本服務,嚴禁隻收費不服務或多頭重複收費。

綜合國家知識産權局、潼關縣民政局,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可以明确的是,潼關肉夾馍協會無權收取加盟費,那麼,另一個核心問題是,協會能否向特定區域以外的商戶收取會費?

超凡知識産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商标專業總監楊靜安表示,這裡面其實包含兩個重要問題。其一,“潼關肉夾馍”作為地理标志集體商标,所涉及的産品需要具備相應的特定品質,并由特定區域内的自然因素、人為因素來決定,“換句話說,脫離了潼關特定區域,很可能就不具備特定的自然因素、人為因素,無法保障特定的品質,‘潼關肉夾馍’集體商标也就無法發揮其彰顯特定品質的功能。”

國家知識産權局在授權時,已經考慮了該商标限定使用地域範圍的因素。如果超出範圍,從授權審查角度會有導緻相關公衆對地理标志産品的産地發生“誤認”的問題,這種情況是不會授予權利的。

從這個角度出發,“潼關肉夾馍”商标隻能在潼關特定區域内使用,其他區域即使向協會交了會費,也無權使用。反之則是,協會無權向外地商戶授權使用該商标,當然也不能因收取的是會費便給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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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〡每經記者 賀娟娟 攝

其二,非營利性組織可以收取合理限度内的會費,有其合法性。比如潼關肉夾馍協會,日常行使該地理标志集體商标的監督、檢測和管理等職能,需要相應的人員、設備等,有正常的成本支出,可以收取一定會費。當然也不排除個别協會以會費為名,變相獲取加盟費之類的經營性收入的可能性。

對于向外地侵權商戶要求損害賠償,楊靜安表示,作為商标持有人和管理人,潼關肉夾馍協會有權進行維權,包括最終和解,也是一種維權手段。

但外地商戶并不隻能被動挨打,“已交和解費,拿到和解書的商戶,根據協會要求更換門頭後,隻要不再涉及侵權,就有權要求協會退回繳納的入會會費。”楊靜安補充道。

職能部門:不清楚協會如何運營

在追蹤潼關肉夾馍協會道歉的後續進展情況時,記者發現頗為“神奇”的一個現狀:作為潼關小吃産業發展中重要的“推廣者”,無論是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還是當地宣傳部門,似乎都對協會知情度偏低,談及諸多事情均回複“不清楚、不了解”。

工商資料顯示,“潼關肉夾馍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為潼關縣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簡稱商業行業辦)。潼關縣就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此前也曾告知記者,2019年起已将協會所有相關事宜移交商業行業辦。

不過,當記者問及商業行業相關負責人“這裡難道不是協會的主管單位”,其回複“不是”,并表示誰發證誰負責,建議去民政局了解詳情。

該負責人解釋稱,他們現在主要負責潼關肉夾馍産業高質量發展事宜,更多是協調肉夾馍産業發展相關部門和潼關縣盛潼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盛潼餐飲)等13家肉夾馍企業,“與協會從來不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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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〡每經記者 賀娟娟 攝

不過,因盛潼餐飲實控人亦是王華鋒,他與王華鋒偶爾對接,但協會維權事件發生後,已經“近一周聯系不上他”。

據了解,盛潼餐飲在當地肉夾馍企業中算是突出代表,根據潼關縣政府官網信息,盛潼餐飲多次接待各級政府相關領導實地考察。不久前的潼關肉夾馍産業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也是在盛潼餐飲公司召開。

公開報道顯示,2019年,盛潼餐飲年産值已達3000多萬元,相繼在全國各地開展近700家加盟連鎖店,産品銷往全國各地,并走進歐洲。

不難看出,推進潼關肉夾馍産業高質量發展,盛潼餐飲也是個重要角色,但奇怪的是,記者問及是否有該企業資料,上述負責人稱“沒有,接觸的不多”。

記者随後前往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潼關縣民政局,幾番溝通後,相關負責人隻向記者明确“協會不能有經營性收入”,其他問題回複則語焉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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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〡潼關肉夾馍協會官微

在潼關肉夾馍協會官微,記者看到一張《關于“潼關肉夾馍”品牌授權通告》的文件照片,根據該通告,“潼關肉夾馍”商标使用權、運營權、品牌宣傳和推廣權,将全權給萬盛餐飲、盛潼餐飲兩家公司,授權方為“老潼關小吃協會”。

記者就此問及王華鋒如何以協會的名義拿到集體商标?且全權授權給自己名下兩家公司?縣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未見過這個文件,“今天我們如果接受了采訪,我是要給出你答案的,但你們流程沒走完。”這裡的流程,主要指需要民政局領導知曉采訪事宜。

有意思的是,該負責人也告訴記者,“我們是協會監管單位,更多細節,協會主管單位商業行業辦更清楚。”

無論是潼關肉夾馍協會的主管還是監管單位,均在記者剛表明采訪意向時,便引導記者直接前往潼關縣委宣傳部,前述縣民政局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表示,未收到宣傳部通知,不接受采訪,“去找宣傳部,你需要的資料,宣傳部跟我們要,我們就提供。”

但縣委宣傳部相關人士亦無奈表示,确實不清楚,“沒有任何人、任何部門跟我溝通協會維權究竟是什麼情況,後續進展又如何,我也沒參加相關任何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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