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勤餘
近期,娛樂圈裡風波不斷、亂象叢生,讓公衆對演藝人員的道德和能力問題高度關注。這個時代到底需要什麼樣的演藝人員?具備什麼樣的資質,才能站上舞台?
中宣部近日印發的《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演出經紀人資格認證制度”;9月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也指出要“嚴格執行主持人持證上崗”。
演出經紀人、主持人都要持證上崗,人們自然會聯想到,廣大演藝人員是不是也需要“上崗證”?對此網友争論不休。
輿論場中出現類似聲音,并不奇怪。近年來,一些所謂明星、偶像依傍資本、“飯圈”,不僅沒有演技、才能,更缺乏藝德,甚至幹出違法亂紀的勾當。更讓大家難以接受的是,這些“塑料演員”在拿不出作品和成績的情況下,依然能日進鬥金、大把撈錢。
這類咄咄怪事,不能再繼續下去了。用一張“上崗證”來為從業人員畫一條紅線,可以拒絕無才無德之人入行,更能杜絕“劣币驅逐良币”現象的發生。很多人會這麼想,并不難理解。
但也有觀點認為,“持證上崗”,并不是一個萬能的解決方案。比方說,一張證書或許可以代表個體的專業能力,但無法測試出一個人的道德水平,即便有了資格證,也不能完全保證藝人的“德藝雙馨”。
而且,演員這個職業有其特殊性,無法用硬性的條條框框來衡量一名演員的專業能力。許多老百姓非常熟悉和喜愛的演員,都不是科班出身。比如周潤發隻讀了中學三年級,張學友的老本行是歌手等等。
不久前,導演賈樟柯就舉了個例子,他的表弟沒有學曆,隻是一個礦工,但因為貼近角色依靠《三峽好人》拿了最佳男演員獎。如果受到“資格證”的限制,觀衆就有可能錯過一段精彩的表演。說到底,藝術創作可以不拘一格,不必設置過多的人為門檻。
更重要的是,設置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認定,也會耗費社會大量資源,有可能阻礙人才市場的健康發展和人才競争力的提升。近年來,人社部多次發布和調整職業資格目錄,公布取消職業資格達272項,就是為了推行簡政放權改革,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
2021年初,人社部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進行了調整并公示,拟列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8項。今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提出,進一步梳理壓減準入類職業資格數量。
可以想象,如果演藝人員真的需要持證上崗,不僅标準難以統一,還有可能滋生市場行為的扭曲甚至是向從業人員“伸手”的亂象。
不過,無論是否需要“持證上崗”,在多部門聯合出手的整治下,文化娛樂圈的生态都必須來一場徹底的滌蕩和重構。這也意味着,“阿貓阿狗”都能來當偶像、明星甚至是演員的日子,已經一去不返。
文藝工作者應當是為人民奉獻精神食糧的。誰能拿出精神食糧,誰隻能拿出精神糟粕,觀衆看得一清二楚。演藝人員或許不需要手拿一張有形的“上崗證”,但他們時時刻刻都在觀衆的注視之下,能不能通過這場“考試”,才是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從業的關鍵。
老藝術家李雪健說得好,演員是有“光環”的,一舉一動對社會的影響較大,正因如此,演藝人員才更要有自知之明,要把握分寸,要有一顆純潔的心。
每一位演藝人員都有時代賦予的責任、有人民殷切的期待。對得起這份責任,不辜負這份期待,把鮮花和掌聲化作不斷向上的動力,更好地進行創作,才配得上“演員”“歌手”“明星”的稱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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