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有很多人好奇過一件事,就是僵屍車總是在我們生活中出現,生生不息永不消失。
這些僵屍車絕大多數都是報廢車,既然是報廢車,難道車主就不能及時報廢嗎?不報廢車輛難道不會影響他們嗎?
什麼樣的車才是報廢車?
說到報廢車,不少人還認為有到了期限強制報廢一說。其實現在國家對于報廢車管理已經人性化很多了,可以說幾乎不會采取強制報廢一說,不過如果滿足以下這些條件,車輛就有可能要成為報廢車了!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将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将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第五條為使用年限,目前非營運家用轎車沒有使用年限一說)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标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标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内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标志的。
第七條 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裡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達到下列行駛裡程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可以将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将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七)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簡單總結就是:機動車使用年限達到15年後,需要每年兩次檢驗,如果連續三個檢驗周期不合格(一年半)機動車将面臨強制報廢;行駛裡程到達60萬公裡後,引導報廢,非強制報廢!
報廢車不及時報廢會面臨什麼問題?
我在網絡中看到有人說機動車不及時報廢會影響車主駕駛證年審,說實話目前我認識的人當中沒人跟我普及這個知識,我也問過小區内某些報廢車(僵屍車)車主他們駕駛證審驗是否有影響,回答我是沒有影響, 我不确定小區内的報廢車車主是否是其本人,但我這邊的消息是報廢車不及時報廢肯定不會影響駕駛證審驗這一塊,如果有影響大家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并注明所在地區,謝謝!
報廢車不及時報廢主要影響隻有一點,就是影響報廢車主買車!車輛雖然是報廢車,但數據都在管理所内在冊,隻要不進行注銷,報廢車主無法進行購車,不僅如此,如果不能及時報廢報廢車輛,想保留原号牌也是不可能的。
因此,車輛符合報廢标準或者達到強制報廢标準的,建議及時将車輛送到正規報廢廠進行報廢處理,切勿随意售賣給别人或者私下當廢品處理。
報廢車輛上路面臨較重的處罰,不僅如此,報廢車出現交通事故還會追責原車主責任,切記!
總結:很多人把報廢車硬生生地變成了僵屍車都有各自的隐情,有些人覺得報廢過程麻煩,有些人覺得補貼太少,還有些人恐怕是當年買車時借用了别人身份,想報廢已經找不到原車主。
雖說不報廢車輛的人确實不少,這種灰色産業鍊也确實存在,但為了不影響自己和他人購車,建議報廢車要及時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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