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問題

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問題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6-26 09:31:01

關注《第一曉稅》,第一時間知曉各類稅收優惠政策

版權聲明:本文轉載自國家稅務總局相關政策文件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加強和規範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工作,稅務總局制定了《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問題(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1

一、嚴格按照規定的範圍和标準确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不得違規擴大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嚴禁按照行業或者企業規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

二、按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根據納稅人的生産經營行業特點,綜合考慮企業的地理位置、經營規模、收入水平、利潤水平等因素,分類逐戶核定應納所得稅額或者應稅所得率,保證同一區域内規模相當的同類或者類似企業的所得稅稅負基本相當。

三、做好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服務工作。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工作部署與安排要考慮方便納稅人,符合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并在規定的時限内及時辦結鑒定和認定工作。

四、推進納稅人建賬建制工作。稅務機關應積極督促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建賬建制,改善經營管理,引導納稅人向查賬征收方式過渡。對符合查賬征收條件的納稅人,要及時調整征收方式,實行查賬征收。

五、加強對核定征收方式納稅人的檢查工作。對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方式的納稅人,要加大檢查力度,将彙算清繳的審核檢查和日常征管檢查結合起來,合理确定年度稽查面,防止納稅人有意通過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稅負。

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問題(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2

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規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工作,保障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居民企業納稅人。

第三條  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薄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特殊行業、特殊類型的納稅人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适用本辦法。上述特定納稅人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明确。

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問題(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3

第四條  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對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應稅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實)收入總額的;

(三)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

納稅人不屬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

第五條  稅務機關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一)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二)按照應稅收入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定率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測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種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的,可以同時采用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兩種以上方法測算的應納稅額不一緻時,可按測算的應納稅額從高核定。

第六條  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适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第七條  實行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由稅務機關根據其主營項目确定适用的應稅所得率。  主營項目應為納稅人所有經營項目中,收入總額或者成本(費用)支出額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動力數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項目。

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問題(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4

  第八條  應稅所得率按下表規定的幅度标準确定:

行          業

應稅所得率(%)

農、林、牧、漁業

3-10

制造業

5-15

批發和零售貿易業

4-15

交通運輸業

7-15

建築業

8-20

飲食業

8-25

娛樂業

15-30

其他行業

10-30

  第九條  納稅人的生産經營範圍、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增減變化達到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已确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第十條 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向納稅人送達《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鑒定表》(表樣附後),及時完成對其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鑒定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一)納稅人應在收到《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鑒定表》後10個工作日内,填好該表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鑒定表》一式三聯,主管稅務機關和縣稅務機關各執一聯,另一聯送達納稅人執行。主管稅務機關還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适當增加聯次備用。

(二)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受理《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鑒定表》後20個工作日内,分類逐戶審查核實,提出鑒定意見,并報縣稅務機關複核、認定。

(三)縣稅務機關應在收到《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鑒定表》後30個工作日内,完成複核、認定工作。

納稅人收到《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鑒定表》後,未在規定期限内填列、報送的,稅務機關視同納稅人已經報送,按上述程序進行複核認定。

第十一條  稅務機關應在每年6月底前對上年度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進行重新鑒定。重新鑒定工作完成前,納稅人可暫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預繳企業所得稅;重新鑒定工作完成後,按重新鑒定的結果進行調整。

關于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問題(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5

第十二條  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分類逐戶公示核定的應納所得稅額或應稅所得率。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便于納稅人及社會各界了解、監督的原則确定公示地點、方式。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确定的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核定的應納所得稅額或應稅所得率有異議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相關證據,稅務機關經核實認定後調整有異議的事項。

第十三條  納稅人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規定申報納稅:

(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确定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預繳,年終彙算清繳。預繳方法一經确定,一個納稅年度内不得改變。

(二)納稅人應依照确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納稅期間實際應繳納的稅額,進行預繳。按實際數額預繳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按上一年度應納稅額的1/12或1/4預繳,或者按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

(三)納稅人預繳稅款或年終進行彙算清繳時,應按規定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時限内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第十四條  納稅人實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方式的,按下列規定申報納稅:

(一)納稅人在應納所得稅額尚未确定之前,可暫按上年度應納所得稅額的1/12或1/4預繳,或者按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按月或按季分期預繳。

(二)在應納所得稅額确定以後,減除當年已預繳的所得稅額,餘額按剩餘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後各月或各季的應納稅額,由納稅人按月或按季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内進行納稅申報。

(三)納稅人年度終了後,在規定的時限内按照實際經營額或實際應納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申報額超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繳納稅款。

第十五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