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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住房
物業費始終是難以繞開話題
新房未入住,要交物業費嗎?
近日
有多位網友在“問政贛州”平台
咨詢相關問題
一起來看
交房未入住要交物業費嗎?
贛縣一網友咨詢
交房未入住
需要交全額物業費嗎?
贛州市贛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回複如下
經核實,開發商送達交房通知起,物業企業開始提供物業服務(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設備維護、客戶服務、安保服務等),隻要房屋已交付,無論業主是否辦理入住,都要繳納物業管理費。
未收房要交物業費嗎?
南康一網友咨詢
珑玺灣小區7月1日開始交房
但因房屋質量問題
一直未辦理收房手續
請問這種情況
物業要求從7月收取物業費
是否合理?
南康區“五型”辦
回複如下
根據贛州珑玺灣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第二十四條“物業服務費自本物業交付之日起由物業買受人承擔,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珑玺灣小區通知收房時間為2022年7月1日,物業費起算時間為2022年7月10日。
因房屋質量問題需要整改的,整改期間物業費問題,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第二十五條“如甲方與物業買受人因房屋質量等問題對交付日期達成書面協議另行約定(另行約定的交付日以下簡稱“實際交付日”),自通知交付之次月起至實際交付日之次月止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實際交付日之次月起的物業服務費由物業買受人承擔。”業主可與開發商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沒按時收房要補交物業費嗎?
有網友于2013年在甯都天賜龍港小區
購買了一套商品房
其間建設單位未通知網友辦理交房手續
2022年該網友辦理交房手續時
卻被告知
要從簽訂商品房合同之日起計算物業費
甯都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
回複如下
經調查,該業主為天賜龍港住戶,開發商于2012年10月通知業主收房,但該業主在2013年購房後一直未到物業辦理收房手續,直到2022年1月30日到物業辦公室咨詢其相關辦理收房手續問題。根據《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已交付業主的房屋,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未交付業主的房屋,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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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贛南日報
編輯:熊小勤 李曦 校對:劉敏
值班主任:明心武
編審:李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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