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注冊商标網上服務系統用戶有哪些注意事項?
1.注冊用戶應對填寫注冊信息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負責。
2.注冊信息發生變更的,注冊用戶應及時通過商标網上服務系統在線進行用戶信息變更。商标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依據商标法第四十一條或商标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另行辦理商标變更申請。
3.用戶注冊成功後,三年内未使用,用戶賬号将被自動注銷。需通過商标網上服務系統辦理商标業務的,應重新辦理用戶注冊。
二、如何辦理商标電子申請?
辦理商标業務當事人或商标代理機構(以下簡稱用戶)首先訪問商标網上服務系統,閱讀并接受《商标網上服務系統用戶使用協議》的内容(以下簡稱用戶協議)。然後進行用戶注冊,按照注冊主體類型以不同方式獲取商标數字證書(詳見用戶注冊申請流程操作手冊)。注冊成功後,用戶通過商标數字證書登錄商标網上服務系統以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形式提交商标申請文件。提交成功後,國家知識産權局将審查過程中所産生的商标文件以電子文件形式通過商标網上服務系統送達至用戶賬戶。用戶及時登錄商标網上服務系統即可查收電子商标文件。
三、商标網上服務系統目前開通了哪些商标申請業務?
商标網上服務系統現已開通24項商标申請業務,包括
1.商标注冊申請業務;
2.撤回商标注冊申請業務;
3.變更名義/地址/管理規則/成員名單業務;
4.撤回變更名義/地址/管理規則/成員名單業務;
5.變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業務;
6.撤回變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業務;
7.删減商品服務項目業務;
8.撤回删減商品服務項目業務;
9.商标轉讓/移轉業務;
10.撤回商标轉讓/移轉業務;
11.商标續展業務;
12.撤回商标續展業務;
13.商标注銷業務;
14.撤回商标注銷業務;
15.商标使用許可備案業務;
16.撤回商标使用許可備案業務;
17.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備案業務;
18.商标使用許可提前終止備案業務;
19.出具優先權證明申請業務;
20.馬德裡國際商标出具商标注冊證明業務;
21.商标更正業務;
22.補發商标注冊證業務;
23.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業務;
24.馬德裡商标國際注冊業務。
後續開通其他業務将在中國商标網另行告知。
四、提交電子申請有哪些注意事項?
1.當事人可以自行辦理商标電子申請事宜,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标代理機構辦理。委托商标代理機構辦理的,由代理機構與國家知識産權局簽訂用戶協議。未委托商标代理機構辦理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标或者辦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由商标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所述的代表人提交商标電子申請。
2. 提交商标電子申請文件或者材料的,應當遵守規定的文件格式、數據标準、操作規範和傳輸方式。
3.當事人提交商标電子申請後,國家知識産權局不再接受以紙件形式提交的與本次申請相關的後續材料,但是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對應的紙件材料、實物證據等。
五、對于電子申請用戶如何提交回文?
用戶通過商标網上服務系統提交商标電子申請後,對國家知識産權局要求在規定時間内以提交補正文件、說明或修正文件、書面協議、證明文件、使用證據材料的,用戶應通過商标網上服務系統按要求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回文。國家知識産權局不再接受以紙件形式提交的與本次申請相關的後續材料。
六、商标文件電子送達有哪些優勢?
實現商标文件電子送達是深入推進商标注冊便利化改革的重要舉措,邁出了商标注冊全程電子化的重要一步。一直以來,商标文件主要以郵寄和公告相結合的方式送達當事人,實踐中,郵寄送達出現的延遲、丢失等情況對商标文件送達率和商标審查進度産生一定影響。而電子送達具有便捷、高效、靈活等特點,克服了傳統送達方式的局限性,大幅提高商标文件送達率,減少商标文件往來時間,滿足了當事人縮短商标業務審查周期的需求。
七、什麼情況下商标文件采取電子送達?
用戶與國家知識産權局簽訂《商标網上服務系統用戶使用協議》,确認同意商标電子申請和商标文件電子送達相關約定,并通過商标網上服務系統提交商标業務申請,國家知識産權局将對申請所産生的商标文件采取電子送達。
八、商标文件電子送達與紙質方式送達的關系?
用戶通過商标網上服務系統提交電子申請後,該申請所産生的商标文件将由國家知識産權局通過商标網上服務系統進行電子送達,不再采用紙質方式送達。
通過紙質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請産生的商标文件仍采取紙質方式送達。
九、如何确定電子送達日期和駁回複審期限?
商标文件電子送達日期:以商标電子文件發出(發送至商标網上服務系統)之日起滿15日為送達日期。
申請駁回複審期限屆滿日為:《商标(部分)駁回通知書》電子文件發出(發送至商标網上服務系統)之日起15日(商标文件電子送達期限) 15日(申請駁回複審期限)。
十、用戶如何知曉接收電子商标文件?
國家知識産權局在商标文件電子送達同時将通過手機短信和電子郵件(商标網上服務系統用戶信息中填寫的手機号碼和電子郵箱地址)提示用戶。用戶應确保所提供的手機号碼和電子郵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發生變更的,用戶應自行及時修改用戶信息。國家知識産權局将在用戶填寫或修改電子郵箱地址、手機号碼時進行校驗。
非工作日商标網上服務系統暫不發文。
十一、商标電子文件下載是否有限制?
在商标網上服務系統的“電子送達-我的發文”和“發文文書批量下載”功能中,每個發文文書每天可下載5次。如提示“下載失敗”,請等待10秒或在非網上申請高峰時段再次嘗試下載;如已超過下載次數限制,可撥打010-63218500轉接網上申請技術咨詢,說明原因,請求重置下載次數。
十二、如果硬證書損壞,如何登陸系統查看電子發文?
已持有商标數字證書--硬證書的代理機構及律師事務所,為了不影響登錄系統查看或下載電子發文,可使用軟證書登錄系統。請按照以下操作獲取軟證書:
1.在未安裝硬證書驅動的電腦上進行操作;
2.商标網上服務系統首頁右下側找到“數字證書驅動下載”,下載并安裝“軟證書驅動”;
3.在“軟證書補發”中進行信息填寫;
4.用戶名、申請人名稱、郵箱應與硬證書信息一緻;
5.“軟證書補發”提交後,證書下載鍊接将發至郵箱;
6.下載安裝軟證書成功後,在商标網上服務系統登錄;
7.軟證書默認PIN為12345678,修改PIN碼後使用。
注意:一台電腦隻能安裝使用一個軟證書且目前僅能使用32位IE浏覽器。
十三、用戶注冊填寫的電子郵箱收不到郵件提示,如何處理?
如無法收到用戶驗證或發文提示郵件,可在商标網上服務系統“我的賬戶-用戶變更”中變更用戶郵箱,建議使用網易、騰訊和新浪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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