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台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所日常管理事權劃分清單》的通知
各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台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科所日常管理事權劃分清單》已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如有需要調整或修正,請将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人事教育科。
附件:路橋區市場監管局科所日常管理事權劃分清單(試行)
台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路橋區市場監管局科所日常管理事權劃分清單
辦公室 | |
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綜治、信訪、機要、保密、檔案、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負責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政策研究與綜合分析。拟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綜合性規劃和綜合目标責任制考核方案。承擔綜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和對外發表、上報重要材料的審核工作。承擔并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财務管理、預決算、國有資産、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采購、罰沒物資管理工作。做好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财務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負責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綜治、信訪、機要、保密、檔案、新聞宣傳等工作; 3.牽頭建議提案督辦工作; 4.牽頭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5.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6.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 7.負責局檔案室建檔管理和檔案資料查詢工作; 8.落實公務接待、車輛調度管理等保障服務; 9.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财務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财務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和資産管理工作; 10.做好政府采購、機關裝備、辦案經費、罰沒物資管理工作; 11.做好食堂管理、物業管理等後勤工作; 12.協作做好與後勤服務中心等分工事務。 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轄區内信訪交辦處理工作; 2.負責所在單位的檔案資料報送和管理工作; 3.負責轄區内綜治工作; 4.落實轄區内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5.配合做好轄區内輿情處置工作; 6.積極開展信息、新聞宣傳工作; 7.依法依規落實本單位财務制度; 8.做好本單位設備裝備管理、罰沒物資管理工作; 9.做好本單位辦公用房管理、後勤等工作; 10. 按辦公室與後勤服務中心等分工做好相關落實事務。 11.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法規科 | |
職責:拟訂(或制定)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承擔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複核、聽證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承擔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2.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3.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有關工作; 4.承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複核、聽證工作; 5.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局委托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 2.配合做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聽證工作; 3.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4.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信用與産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相關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承擔相關信息公示系統的應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年度報告和登記注冊行為的“雙随機、一公開”抽查。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拟訂并組織實施産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産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發布區域産品質量安全預警通報。承擔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管理、食品相關産品質量安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
1.拟訂并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2. 組織相關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承擔相關信息公示系統的應用管理工作; 3. 組織對年度報告和登記注冊行為的“雙随機、一公開”抽查; 4. 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 5. 承擔區無證照企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負責産品質量監督抽查(縣級實施)計劃編制; 8.負責産品質量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 9.組織實施産品質量預警、風險監控工作,發布區域産品質量安全預警通報。 10.負責區域性、行業性産品質量專項整治; 11.組織實施(縣級)産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 12.承擔重點企業重點産品分類監督管理工作; 13.承擔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管理,食品相關産品質量安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14.負責開展“市場反溯”監督抽查工作; 15.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1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2. 負責實施相關市場主體的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工作,應用好相關信息公示系統; 3. 負責實施對年度報告和登記注冊行為的“雙随機、一公開”抽查; 4.負責實施企業年度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實地檢查; 5.負責實施無照經營行為監管、查處、取締,落實痕迹化管理制度; 6.負責轄區内産品質量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 7.承擔轄區内産品質量風險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 8.配合做好産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 9.協助做好各級産(商)品質量監督抽查; 10.承擔轄區内重點企業重點産品分類監督管理工作; 11.承擔轄區内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 12.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
市場合同廣告監督管理科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依法承擔合同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産抵押物登記。拟訂并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廣告監督管理制度。承擔規定範圍廣告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監測媒介廣告發布情況,協助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承擔區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
1.拟定并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 2.開展對商品交易市場名稱登記的管理,開展商品交易市場統計、分析工作; 3.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管; 4.組織實施合同格式條款備案; 5.負責管理動産抵押物登記; 6.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廣告監督管理制度; 7.組織和協調規定範圍廣告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廣告專項整治和檢查監督工作; 8.組織監測媒介廣告發布情況; 9.承擔區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商品交易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 2.督促市場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3.負責實施合同日常監管工作;查處合同違法違規行為; 4.負責實施對廣告經營單位和廣告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查處虛假違法廣告;實施各類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5. 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
食品安全協調與抽檢監測科(區食安委秘書科)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協調推進社會共治。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拟訂并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相關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組織實施風險監測評估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隐患。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
1.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2.拟訂全區性食品安全規劃并協調推進實施; 3.拟訂全區性食品安全工作計劃并協調推進實施; 4.分析全區性食品安全形勢,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5.承辦區食安委、區食安辦會議和重要活動; 6.負責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間的聯絡工作; 7.協調配合各食安委成員單位推進食品安全相關工作; 8.指導鎮(街道)食安辦開展相關工作; 9.牽頭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治理和聯合執法活動; 10.協調推進社會共治工作; 11.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 12.負責拟訂考核細則并組織對鎮(街道)和區食安委成員單位進行考核評價; 13.拟訂并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14.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核查、處置、召回工作。 15.負責開展食品安全相關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牽頭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的彙總工作。 16.組織實施風險監測評估工作,牽頭風險隐患排查。 17.完成省、台州市考核資料、材料準備及彙總上報; 1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配合鎮(街道)做好基層食安辦規範化建設工作; 2.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 3.協助各業務科室開展轄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 4.協助各業務科室開展轄區不合格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核查、處置、召回工作。 5.負責開展或配合做好轄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相關評價性抽檢,配合做好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 6. 配合做好風險監測評估工作,負責排查轄區内風險隐患。 7.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
食品生産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食品和特殊食品生産監督管理、食品生産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配合做好食品生産行政許可、登記和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食鹽生産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食品生産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拟訂并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産品監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配合做好食品流通行政許可、登記和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
拟訂并組織實施食品生産、流通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年度計劃和措施; 2.組織實施食品生産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食品生産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工作,指導各所落實日常監管工作; 3.組織開展食鹽生産經營領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4.組織開展食品生産環節監管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5.組織開展食品生産流通環節的各項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6.配合做好食品生産行政許可、登記和備案工作;負責食品流通許可的業務指導工作。 7.負責對基層所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 8.組織實施農貿、農批市場食品安全規範化建設、放心肉菜超市規範化建設的工作; 9.開展流通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 10.負責指導開展各項食品安全有關的示範創建、先進評比等有關工作; 11.開展食品生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知識和法規的宣傳教育,指導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12.參與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和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3.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1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轄區生産環節食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記錄監督檢查情況; 2.負責轄區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許可現場踏勘、日常監管、投訴舉報處理、違法案件查處。 3.負責轄區内食品生産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工作; 4.負責轄區食鹽生産經營領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日常監督檢查; 5.負責轄區食品生産單位建立生産環節追溯體系工作; 6、負責農貿、農批市場食品安全規範化建設、放心肉菜超市規範化建設的工作。 7. 負責轄區食品生産流通環節各項整治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8. 協助實施生産流通食品安全知識、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培訓; 9. 開展轄區食品安全電子化監管建設; 10.負責生産流通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1. 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配合做好餐飲服務行政許可、登記和備案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拟定或制定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計劃和措施并監督實施; 2.配合餐飲服務行政許可、登記和備案工作; 3.負責對所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不含許可、登記、備案); 4.負責指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明廚亮竈、放心消費、學校食堂改造提升、農村家宴放心廚房建設等工作; 5.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 6.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 7.參與指導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和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8.負責指導開展各項食品安全有關的示範創建、先進評比等工作; 9.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知識和法規的宣傳教育,指導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10.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轄區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許可現場踏勘、日常監管、量化分級、培訓、投訴舉報處理、違法案件查處; 2.負責推進量化分級、明廚亮竈、放心消費、學校食堂改造提升、農村家宴放心廚房建設等工作; 3、開展轄區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安全從業人員、鄉廚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 6.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宣傳; 7.完成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口,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标準、鍋爐生産、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标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并指導各鎮(街道)特種設備安全協管員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 2.根據市局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組織開展本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抽查;配合市局對生産單位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3.組織開展全區特種設備專項監督檢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 4.指導、負責全區特種設備施工告知、使用登記、使用登記變更、注銷工作; 5.負責全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換發證工作; 6.組織、指導全區特種設備分類分級監管工作; 7.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普及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等工作; 8.配合做好特種設備事故及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9.完成市對區局對口考核資料、材料準備及彙總上報; 10.完成區安全生産特種設備考核資料、材料準備及彙總上報; 11.配合查處特種設備重大違法行為;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轄區内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 2.根據《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組織實施轄區内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以及特種設備專項監督檢查; 3.開展特種設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點打擊“三非兩超”設備(非法制造、非法安裝、非法使用,超期未檢、隐患超期未整改); 4.對轄區内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分類分級監管工作; 5.配合做好轄區内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普及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等工作; 6.配合做好特種設備及相關事故的現場處置工作; 7.按規定要求及時報送相關工作總結、統計報表等; 8.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質量發展與合格評定監督管理科 | |
職責:組織實施質量強區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以“品字标”為重點的品牌建設。組織實施産品及服務質量提升、産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産品召回、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産品防僞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按規定權限組織質量事故調查。拟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科技發展規劃和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科研立項、技術引進、科學普及、科技成果轉化、政府實驗室管理等工作。監督、管理、協調部門和行業認證認可工作。承擔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認證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規範認證與檢驗檢測活動,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 組織實施質量強區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 2. 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 3. 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以“品字标”為重點的品牌建設; 4. 組織實施産品及服務質量提升、産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産品召回和産品防僞監督管理工作; 5. 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 6. 按規定權限組織質量事故調查; 7.負責檢驗機構監管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做好檢驗機構的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 8.負責轄區範圍内認證活動監督檢查工作; 9.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轄區内以“品字标”為重點的品牌培育,引導企業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 2.配合做好轄區内質量提升培訓、統計和宣傳工作;配合做好轄區内産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産品召回和産品防僞監督管理工作; 3.配合做好轄區内服務質量監督監測; 4.配合做好轄區内質量事故調查; 5.協助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強制性産品認證結果的合規性、有效性檢查; 6.協助開展CCC認證産品、有機認證産品認證有效性檢查; 7.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計量與标準化科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計量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管理計量标準及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監督管理産業計量、能量資源計量工作。拟訂并組織實施标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地方标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評議和預警工作。承擔企業标準、團體标準自我聲明公開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各專業标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區全面實施标準化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開展計量技術機構等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後監管; 2.組織落實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 3.組織開展各類專項計量監督檢查工作; 4.組織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工作; 5.按照要求開展各類計量示範項目申報工作; 6.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 7. 拟訂并組織實施标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 8. 積極引導企業或有關組織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品字标浙江制造”、團體标準的制修訂工作; 9. 依法承擔路橋區地方标準規範管理工作; 10. 承擔企業标準、團體标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管理工作,積極引導企業在網上公開聲明企業産品标準; 11. 鼓勵引導企業采用國際标準或國外先進标準,開展企業對标達标和産品标準采标确認工作; 12. 開展“标準化 ”行動,鼓勵各行業利用标準化的方式組織生産、經營、管理和服務,承擔各類标準化項目的推薦申報和管理工作; 13. 組織開展技術性貿易措施評議和預警工作; 14. 按要求開展标準化統計監測工作; 15. 依法開展标準宣傳、實施及監督管理等工作; 16. 承擔市全面實施标準化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配合落實民用三表、醫療衛生等單位在用計量器具監督檢查工作; 2.配合落實農貿市場、菜市場、金銀珠寶店、商超、配鏡行業等強制計量器具監督檢查工作; 3.配合落實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監督專項抽查工作; 4.積極引導轄區内企業或有關組織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地方、“品字标浙江制造”、團體标準的制修訂工作; 5.配合做好轄區内企業對标達标和産品标準采标确認工作; 6. 配合做好标準化統計監測工作; 7. 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知識産權發展與監督管理科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知識産權規劃、政策和商标、專利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知識産權創造及質量提升工作。負責全區知識産權相關工作的協調。組織推進知識産權服務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知識産權公共信息分析利用和風險預警工作。承擔原産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和規範知識産權(商标專用權、專利)運用工作。依法保護商标專用權和專利權。組織協調商标、專利糾紛,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
1.組織和協調全區知識産權相關工作; 2.拟定實施知識産權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知識産權創造及質量提升工作; 3.拟定商标專利監督管理的政策、方案、計劃并組織實施; 4.指導和規範商标專用權、專利權的運用工作 4.規範知識産權代理行為,推進知識産權服務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 5.開展知識産權公共信息分析利用和風險預警工作; 6.承擔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和保護; 7.組織協調商标、專利糾紛; 8.承擔區知識産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開展知識産權政策法規等宣傳,推進轄區企業知識産權創造及質量提升工作; 2.指導企業開展商标注冊申請; 3.負責對企業商标、專利使用,商标印制等行為開展巡查監管; 4.承擔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日常使用監管; 5.負責對轄區内知識産權代理機構的巡查監管。 6.負責轄區内知識産權違法行為的調查、整治工作; 7.對知識産權争議糾紛開展調解處理; 8.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
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 ||
職責:承擔上級部門委托下放的藥品生産環節監督檢查。指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機構和臨床試驗機構的監督管理。配合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醫藥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拟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職責組織實施。依職責組織并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使用質量管理規範。配合做好藥品零售許可。承擔上級部門委托下放的藥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拟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職責組織實施。配合做好生産、經營環節相關許可、備案,指導并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承擔上級部門委托下放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檢查、安全風險監測和處置,拟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職責組織實施。指導并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不良反應監測。承擔上級部門委托下放的化妝品監督管理。負責全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認證檢查工作,配合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檢查員的調派、使用和管理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
1.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管的政策、方案、計劃并監督實施; 2.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标準,監督實施藥品的零售,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環節的質量管理規範; 3.負責省(市)局部署的專項監管、示範創建和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的落實; 4.組織實施重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風險管控工作; 5.牽頭組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專項行動部署、組織實施、總結推進工作; 6.承擔上級委托下放的藥品流通環節(藥品批發、藥品零售連鎖總部、醫院類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管以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單位)的信用等級和公示; 7.完成上級目标責任考核涉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産環節的日常監管任務; 8.指導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藥物濫用監測工作的開展; 9.負責對各分局(所)的業務指導、培訓、考核工作;10.組織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交易服務的在線監測;11、配合完成台州局調派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GMP、GSP認證,藥品生産注冊核查,出口歐盟原料藥現場檢查任務;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企業和鎮(街道)衛生院、非醫院類醫療機構如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站、農村衛生室、個體診所的日常監管、違法案件查處工作; 2.負責轄區所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企業(單位)的年度信用等級初評和信息公示的初審上報工作; 3.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和講座式營銷行為的監管、查處、取締,并落實痕迹化管理制度; 4.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政策法規、安全知識等宣傳、教育、培訓; 5.協助推進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示範創建、網格管理等工作; 6.負責上報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稽查等數據; 7、配合完成台州局調派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GMP、GSP認證,藥品生産注冊核查,出口歐盟原料藥現場檢查任務; 8.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人事教育科 | |
職責: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教育培訓、基層基礎建設、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系統評殘撫恤等工作。監督管理執業藥師注冊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 負責系統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2. 負責系統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考核獎懲、職稱和職業資格等工作; 3. 負責系統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4. 組織開展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和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5. 負責系統評先評優、評殘撫恤工作; 6. 負責牽頭基層基礎建設;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 負責本單位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2. 配合本單位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3. 配合開展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4. 負責落實本單位基礎建設工作; 5. 負責落實本單位人員考核及評比表彰工作; 6. 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争科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争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查處價格收費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争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争審查工作。承擔區打擊傳銷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價格監督檢查方面工作:拟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制定價格收費監督檢查計劃,組織實施全區系統性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開展業務培訓。協助查處價格收費違規行為 2.公平競争審查方面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争審查工作,督促各成員單位建立公平競争審查體系。制訂公平競争審查工作目标,開展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市場準入行為整治,承擔區公平競争審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反壟斷執法方面工作:開展反壟斷輔導工作,受上級委托開展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 4.反不正當競争方面工作:拟訂并組織實施反不正當競争的制度措施,承擔全區系統性的反不正當競争工作,協助查處不正當競争行為; 5.監督管理直銷活動方面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活動工作,組織并實施全區直銷活動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查處直銷活動違法行為; 6.打擊傳銷方面工作:承擔區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轄區内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轄區内價格違法行為; 2.協助做好轄區内的公平競争審查工作; 3.協助做好轄區内反壟斷輔導工作、受上級委托負責轄區内反壟斷執法相關工作; 4.負責轄區内反不正當競争工作,查處不正當競争行為; 5.落實監督管理轄區内直銷活動工作,查處直銷活動違法行為; 6.負責轄區内打擊傳銷工作。 7.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網絡交易監督和信息化管理辦公室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協調網絡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網絡交易平台和網絡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協助查處網絡交易平台重大違法行為。指導電子取證工作。拟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統籌智慧監管工作,負責區本級數字化建設和數據資源管理,組織實施本系統數字化建設和智慧監管工作。負責信息化網絡和數據中心的管理維護和安全工作。組織實施信息技術應用工作,負責大數據綜合分析工作。承擔區網絡市場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落實科室職責範圍内的各類網絡監管事務; 2、完成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信息化管理 1、落實科室職責範圍内的各類信息化管理任務; 2、完成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1、開展網絡日常巡查,查處網絡違法經營案件; 2、完成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信息化管理 1、積極使用各類應用系統,協助管理本單位各類信息化設備,妥善保管各類應用系統用戶帳号和密碼,參與各類業務數據和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 2、完成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行政審批科 (民營經濟發展服務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 | |
職責:拟訂并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指導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規定範圍企業登記注冊、市場主體的名稱審核工作。承擔市場監管職能範圍内行政審批事項的窗口統一受理、審批、辦結工作。組織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小微企業成長。配合黨委組織部門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拟訂并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 2.承擔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注冊登記;股權出質登記;名稱審核。 3.各類市場主體注冊登記統計,協助做好各類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4.協助受理《食品生産許可證》的申請、發證工作。 5.承擔藥品經營許可與GSP認證的受理、審批、發證;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7.協助受理轄區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8.協助受理重要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申請、發證工作。 9.協調各所辦理委托審批許可事項。 10.組織扶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小微企業成長。 11.配合黨委組織部門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12.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負責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登記注冊及名稱審核,做好轄區内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 2.受委托開展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注冊登記工作。 3.受委托開展轄區審批事項許可工作。 4.協助開展藥械行政許可的現場檢查。 5.協助開展扶持民營經濟發展、推進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劃工作。 6.負責指導轄區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7.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投訴舉報中心) | |
職責:組織開展放心消費環境建設。組織開展有關商品和服務的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受理工作。協助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承擔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和“放心消費在路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 |
科室事權 |
基層所事權 |
1.負責有關商品和服務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維權體系; 2.組織開展放心消費環境建設,指導開展放心消費單位的培育發展工作; 3.負責調解處理疑難、複雜以及群體性的消費糾紛,指導各所開展一般性的消費糾紛調解工作。 4.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内的舉報、投訴的登記、受理、分流、處理、轉辦、督辦等工作。 5.協助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6.負責指導各所建立完善消費維權服務站工作; 7.負責組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8.負責投訴、舉報的信息上報和統計分析;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
1.具體實施放心消費單位及無理由退貨企業的培育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實施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有關宣傳、教育、培訓、統計上報工作; 3.負責投訴、舉報事項分流、轉辦件的調解、調查處理和反饋工作; 4.負責對侵害消費者權益及相關違法行為的案件查處工作; 5.負責落實轄區内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 6.完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來源: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新媒體部(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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