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比較不同版本“周期函數”的定義.
“周期性”是研究函數時必須重點考察的性質之一,利用函數的周期性使我們對函數圖象與其它性質的認識更加簡潔、有效.近日閱讀文[1]時,對其中提出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思考,現整理成文.
哪種“周而複始”更準确?哪個“周期函數”定義更合理?
筆者随即查找了相關文獻,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的甲種本教材、九十年代中後期的代數課本,到2003年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即大綱版教材),直至普通高中課程标準實驗教科書A版數學4(即新課标教材),其說法大同小異.筆者又查看了江蘇教育出版社、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這兩個版本的教材,盡管“周期函數”定義的引入時間與人教版教材有出入,但其内容并無實質差異,不一一摘錄(讀者可查看本文參考文獻中相關著作).這不僅讓筆者大為不解,為什麼人教版教材與教師教學用書不一緻,但衆多版本的中學教材說法幾乎都一緻……
筆者又努力從幾種比較權威的大學數學分析教材(文[9]、[10])中去尋找答案,卻發現三者對“周期函數”的定義與前述的教師教學用書說法一緻,僅摘錄文[9]的定義如下:
筆者以為,作為中學兩本重要的數學教學用書,不應該對同一概念出現不同的說法,這隻是人為地給中學數學教學增添無聊的煩惱.由此,筆者認為應該統一兩種不同的定義:不妨稱單側“周而複始”的函數具有弱周期性,稱雙側“周而複始”的函數具有強周期性.
正是:本來和諧事,何故亂平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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