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公務員購房預發補貼15萬元、中介每賣一套房财政獎勵1000元等“花式賣房”政策後,鼓勵購房,樓市又放大招!
8月1日,大理出台樓市新政,其中最為重磅的是,提出支持房企通過“共有産權”方式銷售商品房,半購半租”分攤房産風險,成為房産銷售的又一創新模式。
雲南首推“共有産權”房
“購房者 房企”共有
8月1日晚,大理州發布《關于印發促進房地産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共提出26項措施穩定樓市,涉及公積金提額、買房補契稅、發購房補貼等。其中,關于“共有産權房”的措施格外引人注目。
《通知》提到,支持房企通過“共有産權”方式銷售商品房,購房人可以先期購買不低于50%的産權,剩餘産權繼續由房地産開發企業持有,由購房人租賃使用,再按雙方合同約定購買剩餘産權。
圖源:大理州官微
也就是說,購房者花一部分錢購買部分産權,租賃使用一段時間後,再從開發商手中回購剩餘産權。
多城已在試點
普遍為“購房者 政府”共有
共有産權房其實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種形式,在這之前,全國多地均有涉及,如北京、上海、成都均發布過相關文件,北京近兩年土拍中“設定有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産權預設份額”。
但之前的共有産權房,一般是政府與購房者共同承擔住房建設資金,按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産權。
而此次則是屬于購房者和開發商共有産權,此類模式可以認為是“半購半租”。
今年7月,深圳朗峻廣場推出50套産業公寓,開發商和購房者共同持有産權,三年後若房價下跌,企業将向購房者按原價回購一半産權。
大理此次推行的“共有産權房”,和深圳朗峻廣場一樣,都是由開發商與購房者共同承擔資金。不過,關于共有産權房的定價标準,後續購房者是否能轉讓産權退出,購房者是否能正常進行貸款等,大理新政中并未明确。
業内人士認為,此舉或将發揮穩定購房者情緒的作用,先期購買不低于50%的産權,剩餘産權繼續由房地産開發企業持有,即意味着雙方前期共同承擔房産風險,将責任與風險平攤,将有助于緩解相應的擔憂情緒,進而促進合理住房需求的釋放,提升樓市活躍度。
除此之外,分成2個階段支付房款,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購房群體的資金集中壓力。
共有産權房有什麼優劣勢?
适合什麼樣的人群購買?
此次大理發布的新政中尚未提及後續能否轉讓交易,但之前其他城市執行的政策中,往往提出個人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遵守和政府的約定,即未将房屋産權全部購買的期間,不得将房屋用于交易。
短期内無法交易,這也是共有産權房的一大明顯劣勢。
既然短期内不能用于交易,那為什麼要買共有産權房呢?主要還是因為其顯著的價格優勢。
首先從價格上來說,共有産權房的價格往往遠低于商品房市場的價格。
以上海為例,2021年上海浦東新區商品房的平均房價超過了8.7萬元/平;而2021年浦東新區的共有産權房價都在2萬元/平以下,還達不到該區商品房房價的4分之一。
可見,共有産權房在價格方面的優勢明顯。
且以上海試點的實例來看,共有産權房首付和貸款非常低也是一大優勢。
以浦東一套三居室100平的共有産權房為例,首套房首付35%-70%之間,銷售基準價按19000元/平,那麼首付在66.5-133萬元之間。而政府和個人各出一部分首付,則個人需支付的首付是33.25-66.5萬元之間。這樣算下來,在上海浦東一套100平米房子的首付和三線城市的房價差不多了。這一點,足以讓很多在房價高昂的一線城市無房的非高薪群體有了在這個城市安家的希望;尤其對有住房剛需的人來說,目前共有産權房是最佳選擇。
共有産權房的對申購人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往往需要購房人“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未享受過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等。
北京密雲共有産權房申購條件
共有産權房可以說是為真正有自住需求,且購房、還貸壓力較大的剛需群體量身定制的創新購房方式。
今年以來,多個城市打破傳統政策調控手段,各種創新促購舉措可謂“花樣百出”。
從支持多孩家庭、鼓勵投靠養老、一人購房全家幫、租賃破限購、鼓勵團購批量購房等方面維穩市場,促進剛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釋放。
目前。煙台尚未出台類似“花式”鼓勵購房政策,近兩個月商品房銷售趨于平穩。
全國房地産市場仍然處于調整期,行業的全面複蘇仍需時間,預計短期内仍将有更多地方發布創新型政策,釋放更多置業需求。
煙台後續是否會推出創新鼓勵政策?會出台什麼類型的政策?歡迎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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