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托運行李箱損壞賠償?——可預見規則的法定化 小劉帶着三件瓷器坐飛機,重量不超過5公斤,按照航空公司規定,該物品不是必須托運的,因此,究竟是辦理托運還是自行帶上飛機成了這一次坐飛機的小劉糾結的一個問題思慮再三,小劉決定将瓷器放入行李箱中托運,辦理托運時,小劉告訴機場工作人員托運物品是古董和易碎品,但并沒有說物品價值多少機場工作人員并未在其行李箱上貼上易碎品标識,因此當小劉看到機場工作人員采用“扔”的方式裝運行李時,内心極度不安,随後便要求取回托運的行李果不其然,小劉發現行李箱和裡面的三件瓷器損壞在訴訟中,小劉稱三件瓷器均是古董,價值分别高達115萬元、120萬元和2萬元,但均無鑒定證書,系從小蔡處購買航空公司認為按照《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内運輸規則》和《國内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對未聲明價值的行李,航空公司僅按照每公斤100元的标準賠償;小劉則認為因航空公司并未主動告知,其未對托運行李辦理聲明價值 航空公司是否存在違約行為?應如何賠償?首先,作為承運人的航空公司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将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目的地,而乘客小劉托運的行李在托運過程中損壞,航空公司顯然構成違約,應該對小劉因此産生的合理損失進行賠償但問題是,小劉的合理損失究竟應該賠多少?根據我國《民法典》第584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因此小劉獲賠的數額要在航空公司可預見的限度内 航空公司是否可以預見到小劉托運的行李價值高達數百萬元呢?本案中,航空公司與乘客小劉之間是航空旅客運輸合同,我國《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内運輸規則》第43條規定,旅客的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50元時,可辦理行李的聲明價值,承運人應按照旅客聲明價值中超過每公斤50元的價值的千分之五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每一旅客聲明價值的最高限額為8000元也即要求乘客小劉對行李的價值在托運時進行聲明第36條規定,貴重物品不得夾入行李内托運,承運人對托運行李内夾帶貴重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可見,航空公司可預見的損失是一般托運行李的賠償責任《國内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100元因此,法院參照上述部門規章确定小劉行李損失金額,判決航空公司最終賠償小劉500元,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飛機托運行李箱損壞賠償?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可預見規則的法定化
小劉帶着三件瓷器坐飛機,重量不超過5公斤,按照航空公司規定,該物品不是必須托運的,因此,究竟是辦理托運還是自行帶上飛機成了這一次坐飛機的小劉糾結的一個問題。思慮再三,小劉決定将瓷器放入行李箱中托運,辦理托運時,小劉告訴機場工作人員托運物品是古董和易碎品,但并沒有說物品價值多少。機場工作人員并未在其行李箱上貼上易碎品标識,因此當小劉看到機場工作人員采用“扔”的方式裝運行李時,内心極度不安,随後便要求取回托運的行李。果不其然,小劉發現行李箱和裡面的三件瓷器損壞。在訴訟中,小劉稱三件瓷器均是古董,價值分别高達115萬元、120萬元和2萬元,但均無鑒定證書,系從小蔡處購買。航空公司認為按照《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内運輸規則》和《國内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對未聲明價值的行李,航空公司僅按照每公斤100元的标準賠償;小劉則認為因航空公司并未主動告知,其未對托運行李辦理聲明價值。 航空公司是否存在違約行為?應如何賠償?首先,作為承運人的航空公司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将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目的地,而乘客小劉托運的行李在托運過程中損壞,航空公司顯然構成違約,應該對小劉因此産生的合理損失進行賠償。但問題是,小劉的合理損失究竟應該賠多少?根據我國《民法典》第584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因此小劉獲賠的數額要在航空公司可預見的限度内。 航空公司是否可以預見到小劉托運的行李價值高達數百萬元呢?本案中,航空公司與乘客小劉之間是航空旅客運輸合同,我國《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内運輸規則》第43條規定,旅客的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50元時,可辦理行李的聲明價值,承運人應按照旅客聲明價值中超過每公斤50元的價值的千分之五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每一旅客聲明價值的最高限額為8000元。也即要求乘客小劉對行李的價值在托運時進行聲明。第36條規定,貴重物品不得夾入行李内托運,承運人對托運行李内夾帶貴重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可見,航空公司可預見的損失是一般托運行李的賠償責任。《國内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100元。因此,法院參照上述部門規章确定小劉行李損失金額,判決航空公司最終賠償小劉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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