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高速交警,長甯收費站有一名情緒激動的少年不聽勸阻沖上了高速公路。”8月29日19時50分許,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七大隊值班民警接到了長甯收費站打來的報警電話。民警随即聯系正在監控室“五崗合一”的民警視頻巡邏,同時拉響警報迅速處警。
19時55分許,在“五崗合一”的民警通過視頻巡邏找到了該名少年,确定了其行走方向并聯系路面巡邏民警前往。
20時15分許,巡邏民警在S41遂宜畢高速公路叙永往宜賓方向150公裡路段處(離長甯收費站3公裡)找到了該名少年。
20時35分許,民警将少年帶至綏慶大隊部辦公室,考慮到該名少年可能還沒吃晚飯,随即拿出食物和飲料給男孩食用。
周某給民警即興表演了一段“京劇”
交談中,民警了解到該少年叫周某,13歲,小學四年級,家住長甯縣。家庭成員有姐姐、爺爺和奶奶,父母外出打工。周某因比較喜歡京劇,想去泸州找京劇大師學藝。
當天,通過和民警聊天打開心結後,周某還即興唱了一段“京劇”。紅星新聞記者從現場視頻中看到,孩子在民警面前所唱的“京劇”,系京劇名段“鍘美案”中的唱詞。
21時40分許,周某的姐姐來到高速交警辦公室打算接他回家。但周某見到姐姐後,情緒和行為表現得異常激動,表示不願回家,一定要去找京劇大師拜師學藝,周某家人也無法勸導周某。
随後,民警對周某家人進行情況了解得知:原來周某從小性格就很偏執,加上父母常年在外疏于管教,周某性格更加極端,激動的時候根本不聽人勸,家裡人也拿他沒有辦法。
民警了解完情況後對周某進行耐心疏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周某明白了不少道理。
民警開導周某
最後,周某在民警的開導下穩定情緒,表示願意回家,姐弟倆也相互擁抱,重歸于好。民警考慮到周某及其家人回家比較困難,遂主動将周某及其家人送回家。
23時17分許,民警将周某及家人送到了家裡并見到了周某的爺爺。
高速交警提醒: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違者将被處以警告及50元以下罰款。高速公路是專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道路,行人或非機動車是不允許進入高速公路的。
高速公路執勤交警告訴記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損害往往是最嚴重的,而且還要負相應的責任。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千萬不要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
李富強 紅星新聞記者 羅敏
編輯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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