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功能如何使用?
智能協查☑
功能模塊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行政負擔,減少納稅人往來稅務部門提交資料的不便,近日上海市稅務局開發推出了“協查智能處理”功能模塊,納稅人可以在自己的電子稅務局端口進行相關事項确認、資料提交,享受足不出戶,線上辦理涉稅事項的便利。
什麼是“協查智能處理”?戳這裡→【關注】電子稅務局“協查智能處理”模塊上線試點運行啦
“協查智能處理”操作流程往下看
“協查智能處理”操作流程
信息查詢
納稅人反饋
更正申報
01 納稅人信息查詢
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後,在下方【更多】-【提示提醒】中能找到協查發票清單的事項,點擊右側【詳情】可跳轉至【我的待核查發票清單】。
在【我的待核查發票清單】可以查看到需要協查的列表,列表包含協查編号、納稅人名稱、任務狀态、推送時間、操作,點擊【查看】可以查詢【待核查發票通知】、【問題發票清單】、【問題發票貨物清單】的具體内容的。
待核查發票通知
問題發票清單
問題發票貨物清單
02 納稅人反饋
【納稅人反饋項】中包含3個問題,請根據情況按需選擇:
問題1
問題1選擇【否】時顯示【确定】按鈕,點擊【确定】提示【保存成功】,線上流程結束。
問題1選擇【是】時顯示問題2:
問題2
問題2選擇【否】時顯示【确定】按鈕,點擊【确定】提示【保存成功】,線上流程結束。
問題2選擇【是】時顯示問題3:
問題3
問題3選擇【不願意】時顯示【确定】按鈕,點擊【确定】提示【保存成功】,線上流程結束。
當問題3選擇【願意】時,界面會顯示具體的信息錄入界面,請納稅人填寫【情況說明】,進行【資料上傳】,錄入【自查拟補繳稅款表】。
1 情況說明
【情況說明】包含:發票情況、資金情況、業務情況、抵扣/列支情況、拟補稅情況:(含計算過程)。
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系統已經事先錄入了模闆,供納稅人參考借鑒,每項情況可點擊【模闆複制】按鈕,提示【已複制到剪貼闆,可粘貼】,将每項情況的模闆粘貼後按需填寫。
2 資料上傳
【資料上傳】包含:上傳發票、上傳資金憑證、上傳業務合同、上傳納稅申報表、上傳記賬憑證、上傳其他資料。
點擊【上傳發票】按鈕可進行附件上傳,每一項可獨立上傳附件
附件上傳限制:
文件大小10Mb以内;
文件類型:bmp、png、jpg、jpeg、doc、docx、pdf;
文件數量:每項最多10個;
文件名稱:每項中不能有相同的文件名稱;
上傳後會提示【上傳成功】,附件會顯示在對應項下,可進行下載和删除。
3 自查拟補繳稅款表
【自查拟補繳稅款表】包含:稅種、稅目、所屬期起、所屬期止、計稅金額、稅率、應補稅額、核減增值稅留抵稅額和核減企業所得稅可彌補虧損。
按鈕包含:
新增:點擊後表單新增一行空行
行删除:點擊後删除對應行
首先選擇【稅種】包含: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可根據輸入自動提示。
【所屬期起】【所屬期止】點擊後可在日曆控件上選擇日期時間。
【計稅金額】和【應補稅額】可進行金額輸入(自動保留兩位小數)。
【核減增值稅留抵稅額】和【核減企業所得稅可彌補虧損額】按實填寫。
填寫完【自查拟補繳稅款表】後填寫【企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必填)。
有未填項或不确定的内容可點擊【暫存】對已填項進行保存,後續再進行編輯。
确認所有數據填寫無誤後點擊【提交】,将頁面所有數據保存後提交。
提交後無法對數據進行修改。
03 更正申報
當我的待核查發票清單中的任務狀态變更為【更正申報憑證】後,點擊進入更正申報頁面。
進入頁面後【納稅人信息】項中包含【提示信息】。
點擊【上傳更正申報表、完稅憑證、記賬憑證等資料】可進行文件上傳(必須上傳):
【電子稅票号】按實填寫,填寫完成後可點擊【暫存】提示保存成功。所有項填寫确認無誤後,點擊【提交】将所有内容提交,辦結此次發票協查事項。
注意咯
這次提交後僅能下載附件,無法上傳與删除,【電子稅票号】無法繼續編輯。
該功能目前已在全市範圍内推廣運行。各位有需要的納稅人,趕快試試這個功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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