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電動車“違法三連”
出了事故還想一走了之?
前幾天,正常騎行電動車的市民李先生被一輛逆向行駛且違法載人的電動車撞倒在地,整個人一時間動彈不得。然而,交警部門到場時,肇事車輛已逃之夭夭。接到李先生的報警後,民警第一時間展開了調查。
公共視頻顯示,11月8日上午8點半左右,在共和新路近中山北路,市民李先生駕駛着電動車,與非法載客、逆向行駛的李某迎面撞了正着。
然而看着倒地的李先生,李某選擇的是快速地逃離現場,甚至都沒有過問李先生的傷情。本想叫住對方的李先生隻能眼睜睜看着李某逃逸,随後立即報警求助。
靜安交警接警後随即調查排摸,11月11日鎖定了違法逃逸的李某。一見到警車前來,李某正要駕着電動車逃跑,随後被民警攔截并傳喚到公安機關。
靜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隊
事故審理大隊民警張俊指出
通過實時公共視頻發現,嫌疑人再一次出現在地鐵1号口。我就與同事前往該處,對他進行口頭傳喚并進一步調查。
目前,該名嫌疑人在本起事故中有三個違法行為,分别為逆向行駛、違法載客、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負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肇事者當前面臨的是民事賠償和公安機關作出的15日行政拘留處罰。
民警指出,事故導緻李先生受傷倒地,如果後方車輛避讓不及時,很有可能造成二次傷害,後果不堪設想。所幸的是,李先生經送醫檢查發現受的是皮外傷。對于李某而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李某非法載客營運的違法行為則将另案處理。
這起事故中由于沒有造成人員的重傷或者死亡,依照法律,當事人的行為尚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但是我們對他交通肇事的行為還是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
靜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隊
事故審理大隊副大隊長王曉斌指出
警方在這裡要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後,一定要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現場如果有傷員的話,要立即搶救傷員,同時要及時報警,配合警方的現場的處置。
“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逃離現場,隻會給自己造成更嚴重、更沉重的後果。”
記者:張琦
圖片:戚勐
通訊員:宋一江
編輯:史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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