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辦養老院需要什麼?今年以來,北京、上海、山東等十餘個省份相繼宣布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大大降低了養老機構的準入門檻在“銀發浪潮”之下,中國的養老服務市場化改革步伐正在提速,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私人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今年以來,北京、上海、山東等十餘個省份相繼宣布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大大降低了養老機構的準入門檻。在“銀發浪潮”之下,中國的養老服務市場化改革步伐正在提速。
11個省份取消“許可”
近日,江蘇省政府發布通知稱,今後各級民政機構不再受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申請。這是今年以來第11個省份宣布取消養老許可。此前,北京、上海、天津、山東、湖北、甘肅、新疆、山西、廣東和廣西等十個省區市均已在省級層面宣布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此外,河南南陽市、河北遷西縣、貴州盤州市、甯夏石嘴山市等城市也在縣、市級層面宣布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
業内人士認為,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利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但仍需要降低養老服務企業的建設運營成本及獲得補貼的條件,讓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能消費得起的服務,養老産業才能形成良性循環。
改革的突破口
“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到45張”,這是“十三五規劃”确定的養老目标之一,也意味着到2020年,我國養老床位數量應在800萬張以上。不過目前,我國每千名老年人口擁有養老床位約29.9張,離目标仍有不小差距。在這個背景下,養老服務市場化改革成為解決我國養老問題的一個突破口。
我國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自2013年開始實施,該辦法對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和監督檢查均作出規定,設置了多個前置條件。2018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今年1月,民政部發布《關于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通知》,明确不再實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并提出加強養老機構事中事後監管。
運營仍然非易事
養老機構準入門檻降低後,設立養老機構将不再是難事,但是日後的運營也并不是易事。
北京大學人口所喬曉春教授曾在一場講座上表示,其通過調查發現,養老機構1-3年收回投資占4.5%,4-6年收回投資占4.9%,10年以上收回投資的占62%,絕大多數要想收回投資在10年以上。
此外,很多養老機構都存在空置率較高的困擾,“公辦養老院一床難求,民辦養老院門可羅雀。”因為公辦養老院的收費低,很多人甯願排隊也要進公辦養老院;民辦養老院沒有國家兜底,收費相對較高。
不但如此,我國的老年人整體收入水平相對較低。隻有降低養老服務企業的建設運營成本以及獲得補貼的條件,讓他們為老年人提供能消費得起的服務,養老産業才能形成良性循環。
專家建議,政府在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的同時,應在養老機構用地、金融幫扶、養老人才的培訓和供給等方面出台配套措施。同時,國家給予公立養老機構與民辦養老機構的補貼應一視同仁,老人到哪個養老院,錢就要補貼到哪個養老院。
(青島全搜索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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