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證道。——唐淚」
香港樂壇的“争霸”年代。
其實隻有兩個。
即在前的“譚張”争霸,以及随後的“四大天王”争鋒。
但一直有一種莫名的聲音。
先拿獎是實力。
後拿獎則是人家不拿或者拿厭了,所以給你。
這種邏輯成立嗎?
首先複盤“争霸”歲月的來龍去脈。
1971年,許冠傑推出個人作曲的第一首粵語歌曲《鐵塔淩雲》,可稱粵語歌壇的源頭,所以他地位超然,也根本無需獎項撐場,其後被奉為初代歌神,1982年簽約新藝城,轉向電影領域發力,連續奪得三次票房年冠。
譚詠麟接力崛起。
1981年,他發行個人第三張粵語專輯《忘不了您》,銷量破四白金,開啟稱霸樂壇之路。
崛起之後連續拿了四屆十大中文金曲的IFPI大獎,其後易主張國榮。
在這裡順便講個題外。
很多人都說,香港電台主辦的十大中文金曲是香港樂壇最專業和權威的頒獎禮,但從實際的樂壇争鋒中,TVB的十大勁歌金曲卻後來居上,影響力反而要大出很多。
有一部分可能會覺得,那隻是因為TVB擅長造勢和炒作,但其實并不盡然。
翻看十大中文金曲的獎項設置,直到1984年第七屆,才開始設立有IFPI大獎,而單獨的歌手獎則直到1998年才正式設立,就這一點而言,甚至不如更晚起步的叱咤樂壇頒獎禮。
而又恰如此前講過的另一個情況。
不隻是獎項設置很晚,甚至“全球華人最受歡迎歌手獎”剛設立兩屆,就又新增一個“全國最受歡迎歌手獎”,其後又幾度更替,跟風設獎但又舉棋不定的意味很濃。
從十大勁歌金曲的情況來觀察。
則更容易看清楚當年“譚張”争霸的走勢。
譚詠麟連續四年奪得TVB的最受歡迎男歌手獎,更在1984和1985年,同時将金曲金獎一起收入囊中,而随着1986年張國榮從他手裡奪走金曲金獎,二人就開始分庭抗禮。
這個階段,從譚詠麟的一家獨大,到張國榮的漸進崛起。
而鑒于十大中文金曲和叱咤樂壇這兩大頒獎禮,最受歡迎歌手獎和頂級歌曲獎都暫未開設,所以二人的競争,也就圍繞TVB的這兩個頂級大獎在進行。
但争霸的态勢很快就随着譚詠麟宣布退出樂壇而終結。
其後張國榮連續兩屆拿到了TVB的最受歡迎男歌手獎,金曲金獎則給了兩大天後,即葉倩文、梅豔芳。
沒有對手的意興闌珊之下,張國榮随即“棄玩”。
樂壇真空期到來。
有人說,金曲金獎意味着歌曲質量和唱功實力年度最強。
那麼就拿譚詠麟退出而張國榮隻拿“最受歡迎男歌手”這件事來講,此時的張國榮正值盛年,也在自己的創造力巅峰期,如何會在最大對手缺位的情況下反而作品質量和唱功能力被他人蓋過?
所以毫無疑問,樂壇獎項的“平衡”其實從這個時候就已經開始。
進入四大天王年代,更成為常态。
新的年代降臨。
在一旁“守候已久”的張學友開始步入舞台中央。
跨界而來的劉德華更先聲奪人。
後起之秀黎明在寶麗金内部的資源競逐中越衆而出,僅排在張學友之後。
攜紅遍全亞洲的人氣與唱跳優勢的郭富城也回到香港樂壇。
香港樂壇四大天王列陣,一輪新的争鋒開始。
年代已經改變,大獎開始變得更多元化,既有TVB的最受歡迎男歌手獎、金曲金獎,也有叱咤樂壇的男歌手獎、至尊歌曲大獎,還有十大中文金曲的全球華人至尊金曲獎以及上文提到較晚設立的“全球華人最受歡迎男歌手獎”。
與二人輪轉的“譚張”争霸不同,四大天王的競争更趨激烈和白熱化。
總計六個甚至早期隻有五個大獎,四個人怎麼分?
就TVB的“最受歡迎男歌手獎”而論。
劉德華在天王年代正式到來之前,就已經擄走三個,其後在1994年和1999年再奪得兩次,黎明在1993年迅速上位奪得一次,于1995年再獲,張學友則于1996年攬獎在手,而郭富城在1997年、1998年連莊,再與2000年奪得第三次。
金曲金獎則由張學友和黎明瓜分,一人四屆。
再看叱咤樂壇的歌手大獎。
張學友從1991年到1995年實現男歌手金獎的五連霸,劉德華和黎明各自四屆銀獎、銅獎,郭富城在1995年、1996年躍居銀獎位置,黎明在1996年、1997年登頂金獎,張學友在這兩年則退居銅獎,劉德華連續三年跌出榜外,1998年郭富城登頂金獎,黎明和劉德華分别拿銀獎、銅獎。
至尊歌曲大獎,1991年張學友率先憑《每天愛你多一些》上榜,随後是1993年郭富城憑《狂野之城》上榜,再後是1994年黎明以《哪有一天不想你》上榜,最後是1997年郭富城憑《愛的呼喚》上榜。
十大中文金曲的情況更簡單一點,郭富城奪得首屆設立的“全球華人最受歡迎歌手獎”,其後是劉德華和張學友拿,至尊歌曲方面黎明以三次上榜完勝,劉德華和郭富城各自上榜一次。
這就是天王争鋒的大緻狀況。
從三台頒獎典禮的歌手大獎來說。
譚詠麟雄霸樂壇兩年之後,張國榮開始發力拿獎,又兩年之後,譚詠麟引退,張國榮站在巅峰。
四大天王中,TVB大獎劉德華最早拿,黎明其後,張學友第三而郭富城最後拿到,但數量上郭富城僅次于劉德華;叱咤樂壇大獎,張學友最早,依次是黎明和郭富城,劉德華顆粒無收,據傳有人為因素;十大中文金曲的歌手大獎則因于四大天王同台的最後一年設立,由郭富城拔得頭籌。
歌曲大獎的情況略有不同,劉德華是四個人裡面拿得最少的一位。
而就這樣一個情況,就有人按拿獎先後順序來界定實力。
科學嗎?其實毫無邏輯。
張國榮能夠在譚詠麟占據先發優勢且在全盛時期的時候,從他手裡連續兩年搶走幾乎平級的金曲金獎,這就是實力的證明,而郭富城在1995年即躍居叱咤樂壇男歌手銀獎位置,1997年登頂TVB的最受歡迎男歌手獎并實現連莊,1998年更破天荒将三台頒獎禮的頂級男歌手獎一并拿到。
這兩種情況,毫無疑問都代表歌手本身實力極強。
尤其四大天王年代的競争。
初期因市場表現和人氣而列陣,各項業務能力其實并不均衡,而經過幾年高強度的競争打磨,無論唱功還是舞台表現,幾乎都臻于極緻,所以競争烈度更随之拔高。
而既然是在同台期間,且于各自巅峰期的高強度競争結果,如何就能視作實力不足?
這種言論底下,其實是一種不自信和偏執。
有競争,就有輸赢。
有先發,就有戮力追趕。
絕不會一成不變。
也沒有人,會是永遠的赢家。
這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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