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賠償2倍工資?來源:中工網案情介紹 ,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賠償2倍工資?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來源:中工網
案情介紹
2019年6月14日,我入職一公司從事保潔工作,人事主管口頭承諾月工資3200元,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給我繳納社保。入職後我多次要求公司與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均被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因公司始終未與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故我要求公司支付未簽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公司負責人說我與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已經超過一年,視為雙方之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而拒絕支付。請問律師,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否賠償雙倍工資?
讀者 李女士
律師解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之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11個月的本人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該公司自您入職之日起滿一年未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該公司與您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該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應當與您補訂勞動合同,未能依法與您及時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您作為勞動者有權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依法及時與您補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同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該公司未給您繳納社會保險費,侵犯了您的勞動保障合法權益,您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反映,要求公司為您補繳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據《天津工人報》報道 天津優法律師事務所姚丹供稿)
責任編輯:尹文卓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