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可薇:
你發的《法律責任告知函》已經在圈内朋友獲知,并截圖如下:
經本公司深入調查後給你回複如下,并向公衆公開:
一、薛可薇身份說明:薛可薇是2018年經朱老師推薦,到斯曼文化從師林立健老師學習小提琴,鑒于該學生(薛可薇)學琴年齡交大,程度很難提高,2019年林老師考慮到她的特點,她是某職業技術學院藝術系學生,有着基本的音樂基礎 ,若在教學法和教學實踐方面對她進行培訓和培養,可以作為入門級學生的教學助理來使用。故公司專門推薦她參加星海音樂學院的标準師資培訓,并委派她到城區各個與公司合作的學校從事小提琴入門級教學助理。同時在本公司培訓中心配合入門級學生教學。期間該同志簽署了《免責聲明》如下圖:
本公司一貫派出的老師到各學校教學待遇是按課時結賬,公司負責發票和管理,但課酬如數發給老師,從不克扣任何費用。并由授課老師自願與公司簽署《免責聲明》。
至于在本公司培訓中心從事教學活動的任何老師都以合作分成的做法。教師本科以上學曆都是6:4分配。薛可薇雖然大專沒有畢業,但還是享受同樣待遇。下圖為她在本公司,除了外派教學收入外的課金分成收入:
薛可薇在本公司的行為已經多次多次觸犯公司規定,公司管理人對此對她孜孜不倦的教誨,給她悔過的機會。(圖為管理人員與薛可薇的微信對話):
可是她不聽教誨,屢教不改,變本加厲。經公司近期查明有如下不當行為:
1.私自收取學生集體課時費獲取個人利益;
2.私自以公司名義高價出售給學生小提琴獲取個人利益。
3.瞞報授課學生數量,不如實上報上課課時費等。謀取個人高額利益。
4.私自帶非教學人員進入本公司服務的學校代課。
其行為已經嚴重損壞本公司利益,損壞本公司形象。不知悔改,诋毀斯曼文化,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保護企業形象和長遠利益,我們将持續深入調查該同志的不法行為,逐步在各媒體公之于衆,向社會澄清。并保留利用合法途徑應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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