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冤案當年主要參與者的刑警大隊長已自缢身亡,可是蒙冤至死的呼格吉勒再也回不到人世間,回到父母家人身邊了。
呼格吉勒生前照片
1994年,18歲的呼格吉勒偶遇女孩被奸殺而報警卻當被當成罪犯,在案發僅僅61天後被判死刑并立即執行,11年後的2005年真兇落網,承認了犯罪事實,呼格是被冤枉的。
真兇趙志紅在庭審現場
現在司法上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疑罪從無,尤其是慎用死刑,畢竟一旦發生冤假錯案,生命就再也無法回來了。
受各種條件、因素的影響,加之人類認識能力的局限性,有些案件就是特别蹊跷、特别複雜,正所謂無巧不成書,就是這麼巧,無辜人成了辦案人員眼中以及廣大民衆眼中的“真正”罪犯。
曆史上,這樣的案例太多了,很多永遠也無法翻案了。今天咱們就來看一起發生在北宋太宗時期的這麼一樁巧案。
1000多年前深秋的一個夜晚,一個雲遊四方的和尚來到了洛陽。他敲開了路邊一座庭院住戶的大門,低聲下氣的對開門的男主人說道:施主,貧僧窮遊至此,深夜天寒,請讓我在此借宿一宿吧?
宋代很多雲遊的和尚,估計主人也接觸過不少,就不耐煩的拒絕了:我家不留讨飯的和尚。和尚再三乞求,還是吃了閉門羹。
無奈的和尚發現旁邊有一輛破舊的車廂,他就鑽了進去,打算在這裡睡一晚上。
睡到半夜,和尚被外面的聲音驚醒了,他透過車廂的縫隙看到一個人影正在翻牆潛入這戶人家。他不敢吭聲,躲避在破車内觀察。過了一會兒,隻見一名男人拽着一名女人又從牆頭翻了出來,他手上還提着包袱,兩人匆忙離去。
和尚心想,昨夜屋主拒絕我入屋借宿,如果早上醒來發現老婆和财物都不見了,一定會認為是我幹的,得趕緊離開此地,免得惹禍上身。
急匆匆離開的和尚,深夜中沒留意腳下的路,墜入了附近的一口枯井中昏死過去,待和尚醒過來,天色已亮。醒來的和尚被眼前看到的景象驚得目瞪口呆,這裡還有一個人,再仔細一瞧正是夜裡翻牆而出的女人,更讓和尚害怕的是,女人已經死了。想必那位翻牆的男人是強盜,現在已被強盜滅口,棄屍井中。
很快,男屋主帶着一幫家人循着腳印追蹤至到井邊,發現了和尚和已經死亡的女主人,憤怒地把和尚捆起來送進了官府。
和尚大叫冤枉,縣官和一旁的衙役以及男主人家人一衆人等都認為是和尚在狡辯,事情哪有這樣巧合的,“狡辯”喊冤的和尚被大刑伺候。嚴刑逼供之下,和尚頂不住了,隻求速死,願意供認一切。
和尚就随口編了犯罪經過:小僧原已與這家女主人通奸,當晚約定私奔,并讓其帶走家中财物,但女人走不快,因害怕男主派人追捕,隻好殺了女主人再棄屍荒井,而自己也因不小心而落井。”
縣官還知道要想結案,還得要物證,就追問财物所在何處。
和尚就回答說落在了井邊,不知去向。縣府衙将案卷報告呈送府台,洛陽府負責司法的官員經二審審查,均認為罪證确實,應判死刑。
可是這個和尚比千年之後的呼格要幸運,他遇到了一位明察秋毫又嚴于履職盡責的好官員,他叫向敏中。
向敏中認為贓物遺失非常可疑,于是單獨審問和尚,經過多次詢問,和尚終于說出了實情。向敏中獲知真相後,公開宣稱和尚罪大惡極,當處死刑,同時私下派密探到各地訪查,尋找真兇。
一天,密探走進村落中一家小吃店吃飯,老闆娘聽說他從西京洛陽而來,就問:“你們聽說過和尚殺人案嗎,結果怎麼樣了?”
密探故意騙她說:“罪行确鑿,昨天已判刑處死了。”老闆娘心有所思的問:“如果現在抓到真兇會怎麼樣呢?”
“這件兇殺案已結案,和尚也處死了,即使抓到真兇也無法再行查辦了。”
老闆娘聽後歎了一口氣說:“哎,和尚命薄啊,那女主人是我們村子裡一個叫王麻子的年輕人殺的。”
密探心中大喜,臉上還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随口問道:這人現在何處?老婦擡手指了指不遠處的一戶農宅。
小吏離開飯店,馬上趕到農舍,逮捕了王麻子,并在床底下搜出了贓物,押回洛陽審訊後,王麻子承認了犯罪事實。和尚終于得以翻案,無罪釋放。
此案很快傳遍了洛陽城,向敏中也是家喻戶曉,到宋真宗時,他還曾官至宰相。
曆史一再證明着“無巧不成書”,這也提醒人們尤其是參與重大案件查辦的有關人員,要多方面論證、反問、推敲,确保不讓無辜之人蒙冤,莫讓真兇逍遙法外,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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