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你會拉黑一個人?”
無關緊要的朋友,說了不合時宜的話;愛的很辛苦,真的不想再委屈自己了;矛盾升級,不想再吵下去的時候等等。
有多少關系止步于“對方開啟了好友驗證”,又有多少吵架結束在“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
有讀者問我:你覺得拉黑和删好友哪個更絕情?
我想了想說:删好友。因為拉黑能留住聊天記錄,顯得太在意。
其實拉黑不是目的,隻是一種手段,其中表達的感情,沒有那麼簡單。
那天有位聽衆在後台問我,林七,分手之後,如果對方沒有删除你,也沒有拉黑你,是不是代表着他對我還心存念想呢?
也有人留言說,林七,把前任删了又加回來,拉黑了又拉回去,反反複複,最後還是忍不住把他加回來了。
還有人說,真的很想把他删得一幹二淨,可是心裡又舍不得,隻好等他主動拉黑我。
漸漸地,我們發現删除和拉黑好像變成一種分手的标志,似乎拉黑了某個人就能真的把那個人忘得幹淨徹底,不會再想他。
可真的是這樣嗎?
我想,答案我們都心知肚明。
分手後,你還是常常會忍不住想要找他,盡管你明白這樣的反複打擾可能會使對方厭煩。不甘心常常打敗尊嚴,你知道這樣的糾結很難受,可是忍着不去找他對你來說更加痛苦。
他說過隻對你不離不棄,也承諾過對你二十四小時有空,可是所有的承諾和情話在分手那一刻已經變成雲煙了,不是嗎?
我們在生活中常常丢三落四,迷迷糊糊,許多事情轉身即忘,可他曾對你說過的每一句話,感動過你的每一個細節卻又記得清清楚楚,無法抹去。
越清楚就越難忘,越難忘就越深刻,你做不到釋懷,于是你又想要主動去找他。
朋友告訴你,時間會幫助你忘了一個人,你要做的就是努力不要想起。
這些你比任何人都明白,你也嘗試過将他從記憶裡抽離,但是午夜夢回,最後你還是忍不住輸入那串熟悉的号碼,點開那個頭像,以朋友的名義把他加回來。
人這一生,不會有太多為一個人死心塌地的機會。
真心這種東西,用一點少一點,耗一點怕一點,全盤托出的不被珍惜,是最深刻的教訓。
《東邪西毒》裡說過:無法擁有唯一能做的是不遺忘。
但是我想說,無法擁有的話,為什麼不強迫自己去遺忘?放下很難,那就别給自己機會去思念。就像傷口痊愈之前,你不能讓它沾水。
當下的時代裡,有心在一起的兩個人,再遠也能聯系上彼此。
有些人,得到了是一場愛,得不到是一堂課。
這次就從拉黑開始,希望你一切都好,但我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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