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是會意字。甲骨文上部為手,其下是仰着頭、尾朝下的一-頭大象,會手牽着大象去勞動之意。隸變後楷書寫作“為”和“爲”。漢字簡化後寫作“為"。
《說文.爪部):“爲,母猴也。其為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為母猴形。王育日:‘爪,象形也。”(爲,猕猴。猕猴作為走獸,喜歡用爪子。爪子,是猕猴的象征。字的下腹部是彌猴的形體。王育說:“爪,是象形字”。)
“為"的本義是作為,做、幹。讀作wéi。由做引申為造、制,成為、變成。又引申為治理。
讀wèi時,多數情況下作介詞用。- . 是表示行為的對象,有給、替的意思;二是與“而”相呼應,表目的。有時還可以作連詞,表因果,相當于“因為”。某些時候也能表示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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