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廣州南站快速接客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标準的批複》。
該批複中指出,為了落實廣州市政府降低用車成本工作部署,推動廣州南站快速接客區及時疏導客流,保持良好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對穗發改價批〔2020〕14号文規定的廣州南站快速接客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标準進行局部調整。
穗發改價批〔2020〕14号文規定,前10分鐘免費,超過40分鐘以後按40元/5分鐘為标準計費,24小時限價360元。與原規定相比,此批複明确,廣州南站快速接客區允許車輛停放40分鐘、超過40分鐘移車。
同時,收費标準調整為:前10分鐘免費,超過10分鐘後30分鐘之前的區段以5元/5分鐘為标準計費,超過30分鐘至35分鐘收費标準為40元,超過35分鐘至40分鐘收費标準為80元。
具體收費标準為:
該批複自2022年10月29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8日。
【南方日報、南方 記者】黃舒旻
【作者】 黃舒旻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 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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