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關于飛機“3000米”限制的話題在老鷹所在航空互聯網群裡炸開了鍋,不斷有人@老鷹,希望得到老鷹的觀點與見解,遂以本篇漫談聊聊飛機“3000米”的那些事。
2.飛機“3000米”是個什麼東東?飛機在起飛和降落階段,在飛機飛行高度在3000米以下時,飛機客艙的Wi-Fi或者空地互聯鍊路一般會要求自動關閉,導緻用戶無法使用Wi-Fi和上網功能。
從航空互聯網運營者角度,希望能夠門到門(飛行全程)的使用Wi-Fi或者上網功能,以提高服務時長,創造更好的服務體驗和更大的服務價值。
作為從業者和乘客無數次地體驗了飛機Wi-Fi和航空互聯網服務,發現飛機“3000米”限制,各廠家針對不同的飛機采用了不同的解決方案和策略:
(1) 國外某廠家:Wi-Fi門到門開啟,衛星互聯設備3000米以下時自動關閉,3000米以上時自動開啟;
(2) 國内某廠家:國外航空公司的Wi-Fi門到門開啟,國内航空公司的Wi-Fi,3000米以下時自動關閉,3000米以上時自動開啟。
4.飛機“3000米”有哪些依據經查閱FAA、FCC、EASA、CAAC、MIT等相關資料,找到如下依據:
(1) 工信部(MIT)關于航空機載通信業務商用試驗轉為正式商用的通知
工信廳信管【2018】60号文要求如下:
根據該文件要求,機載衛星通信設備要嚴格按照3000米限制要求,對于機載Wi-Fi設備和機載ATG設備沒有相關要求。
(2) FAA在針對便攜式T-PED容忍度測試中相關依據
在FAA的InFO13010SUP_ FAA Aid to Operators for the Expanded Use of PEDs裡,有關于10000英尺(3000米)表述,将3000米作為Take off & Departure和Approach的明顯區分
在DO-363和DO-307的相關章節中,有明确提出隻要進行了完整的前門耦合和後門耦合測試評估,用戶T-PED設備可以門到門全程使用,如果僅僅完成後門耦合測試,非關鍵飛行階段可以使用。
(3) FCC在2013年發布的FCC-13-157A1,Expanding Access to Mobile Wireless Services Onboard Aircraft。
該文件,明确了FCC放開了機上使用移動基站限制,但機載移動通信基站有3000米的要求。
找遍了EASA的相關文件,也沒有找到有關3000米的表述,EASA更加直接明确的提出門到門全程使用,同時也不要求飛行模式。
4.飛機“3000米”我們能做些什麼?
根據以上參考依據的解讀,機載衛星天線之所以有3000米限制,是為了避免對地面合法地球站設備的影響;機載基站之所以有3000米限制是為了避免機載基站對地面移動網絡産生影響;針對機載Wi-Fi設備的3000米限制,并沒有找到正式的依據。
考慮到便攜式電子設備全程使用問題,隻要完成了T-PED前後門測試評估,機載Wi-Fi完全可以門到門的全程使用;但機載衛星設備需嚴格根據工信部要求執行3000米限制。
5.老鷹觀點随着我國大飛機相關産業崛起,民航運輸大國向民航運輸強國的邁進,我們需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一方面我們要學習FAA、FCC先進經驗,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從自身出發,針對新出現的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提出政策制定建議,促進和推動相關産業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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