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國美總部針對非工作流量信息進行統計排查後發現部分員工上班摸魚進而嚴肅處罰,引起頗多争議。無獨有偶,近日知乎也陷入了用“行為監測系統”提前獲知員工跳槽意向,被“打工人”集體抗議的風波。而在這輪輿論“暴風眼”中,一家公司被推上了風口浪尖,那就是這套行為監測系統的研發公司,即上市公司深信服。
2月11日晚,有網友在社交平台公開了一款員工行為監測系統,并配文表示,該系統可以提前獲知員工是否有跳槽意向,随即引發輿論熱議。有許多網友提出指責,如“以創新名義販賣個人隐私”“有人因為用公司電腦投簡曆被裁員”等,并呼籲大家謹慎使用公司網絡。據了解,該監控系統頁面與深信服2017年開發的一款軟件“深信服行為感知系統BA”産品介紹頁面一緻。
深信服官網及官方公衆号顯示,“行為感知系統BA”可以了幫助企業監控員工怠工情況、離職風險等。具體可提供離職傾向員工詳情,包含員工姓名、所屬崗位、IP等詳細内容;員工訪問求職網站次數、聊天關鍵詞、以及簡曆投遞次數,通過該系統都可一目了然。
此外,據消息發酵前深信服的官網介紹,該監控系統的成功合作案例包括與光大銀行深圳分行、新浪以及華東師範大學。目前,相關介紹頁面無法通過搜索找到,或遭删除。此外,在百度、頭條等搜索引擎中還能搜到“光大銀行深圳分行采用深信服上網行為管理方案”等網頁标題,進入網頁未有任何内容,顯示“404”字樣。
可以說,深信服開發的這套“行為感知系統BA”讓員工的一切行為“被迫透明化”,連最基本的隐私底線都失守。在筆者看來,無論是深信服亦或引進這套系統的企業,都該立正挨打。
圍觀此次事件的輿論發酵,有人表示,“離職傾向分析系統對于企業來說确實非常方便”…… 更多網友對此義憤填膺,“公開竊取隐私,恬不知恥,竟然還有專利”“這就是信息安全企業對于信息安全的理解?”“濫用數據涉及到個人隐私層面,建議國家像對待滴滴那樣對待它”……縱觀全網,持反對甚至堅決抵制的網友占絕大部分。
陷入“監控門”,深信服冤不冤?深信服開發的這款該産品合法嗎?企業使用這款産品是否侵犯了員工個人隐私呢?筆者聯系到深信服的工作人員,他稱深信服的“行為感知系統B”是經過公安備案的,是合法合規的産品。随後筆者又聯系到了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她坦言,判定公司是否存在侵犯員工個人隐私的行為,在于其在安裝“行為感知系統”時有無将該事情告知員工。如果公司在安裝該系統時提前告訴了員工,則公司沒有涉嫌侵犯員工的個人隐私權。反之,則涉嫌侵犯員工的個人隐私權。試想,如果購買方在購買深信服産品時,深信服能夠清晰的講明利害關系,提醒企業要告知其員工;而企業在安裝此系統時,能夠清楚的告訴所有的員工,那這起事件也不會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可見不知情的員工占絕大部分。
近年來,有關數據安全、個人信息安全及網絡安全的事件頻頻發生。個人信息保護事關廣大人民群衆的切身利益,數據安全不僅關系到個人、企業的安全更是關系與國家的利益息息相關。因此,在2021年舉辦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和第三十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并各自于2021年9月1日及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外,為落實《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發布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也于2022年2月15日開始施行。
法律相繼推出,為何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在筆者看來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是部分企業對法律法規中的内容僅僅略知一二,沒有深入了解,沒有樹立正确的認知觀;二是部分企業及個人明知是違法行為,但為了謀取利益故意為之;三是相關處罰部門的懲罰力度較小,不能起到絕對的震懾。
在筆者看來,在萬物互聯的時代,要想讓全行業處于一片“淨土”中,首先,相關部門應該加大處罰力度,實現有法必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其次,企業及個人要正确認識相關的法律法規,不要青蛙鑽蛇洞——自尋死路,而是要白鹇走過的路——規規矩矩;最後,要時刻保持清醒的認知觀,不要為了一時的私欲而侵犯人民及國家的合法權益。
當下,數據已經滲透到當今每一個行業和業務職能領域,成為重要的生産因素。人們在餐飲、電信、金融、娛樂、體育等領域都能夠感受到大數據對各行各業帶來的影響,此外用戶的很多數據信息也奔跑在上面,因此,各個管理部門和企業單位認清自己的職責,保護好數據安全、個人信息安全及網絡安全,畢竟沒有誰願意在互聯網上“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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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甄清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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