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們快來!我被人騙了4300元!”2月24日下午,贛州市于都縣貢江派出所接到轄區某店主雷某報警求助,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為了100元,損失4300元
細問緣由,原來一名男子到雷某的店内求助,請雷某幫其代還花呗4300元,還完之後他将貸出錢來還雷某4400元。因為之前與該男子有過類似交易,又能多掙100元,雷某同意了。
令雷某意外的是,按照約定幫男子還完花呗後,該男子卻以網絡不暢、平台放款延時等幌子企圖拖延時間,最後趁雷某不備逃之夭夭。不僅沒掙得100元,還損失了4300元。
企圖外逃,迅速抓獲
了解情況後,辦案民警立即循線追蹤,開展調查。經工作,迅速鎖定了嫌疑人蔡某(福建莆田人,有詐騙前科),并于2月25日在火車站将欲逃離于都的蔡某抓獲歸案。
同樣的手法,4人被騙
經查,嫌疑人蔡某2月初來到于都務工,因染上網絡賭博無心上班,遂重操舊業,抓住人貪小便宜的心理行騙。蔡某通過以代還花呗給對方“好處費”100元的方式,讓人放松警惕,從最初的“有來有往”當場兌現獲取信任,到最後的“有去無回”成功行騙,其得手後便逃之夭夭。
半個多月以來,蔡某以同樣的方式共實施詐騙4起,非法獲利15000餘元,并将所騙錢款全部用于網絡賭博,輸得精光。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今詐騙的方式和手段層出不窮,一旦疏于防範,很容易掉入詐騙分子的陷阱!于都警方提醒廣大群衆:要學習一定的防範詐騙基本知識,提高防範詐騙的基本能力!心中要時刻緊繃防範詐騙的弦,涉及錢财交易務必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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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于都公安
來源: 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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