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初三化學要走出分子和原子知識的誤區,分子和原子是兩種用肉眼看不見的粒子,也是認識微觀世界的兩個重要概念。同學們在學習尤其是考試中時容易産生一些不正确的認識。現舉例分析如下,供同學們參考。
誤區1:物質都是由分子構成的
分析:物質并不都是由分子構成的。分子隻是構成物質的一種粒子,除分子外,構成物質的粒子還有原子、離子等。
誤區2:分子既能保持物質的物理性質,又能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
分析:物質的物理性質,如熔點、沸點、密度、硬度等都是該物質大量分子的聚集體所表現出來的屬性,并不是單個分子所能表現出來的。例如,單個的分子就不能用固态、液态或氣态來描述,但同種物質的每一個分子都有相同的化學性質。因此,分子不能保持物質的物理性質,隻能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
誤區3:原子一定是由質子、中子和電子構成的
分析:原子是由居于原子中心的原子核和核外電子構成的,絕大多數原子的原子核都是由質子和中子構成的,但相對原子質量為1的氫原子的原子核内隻有1個質子而無中子。
誤區4:在原子中,質子數一定等于中子數
分析:在原子中,質子帶正電荷,電子帶負電荷,整個原子不顯電性,故有質子數=核電荷數=核外電子數,但質子數不一定等于中子數。如碳原子的質子數、中子數、核外電子數都是6,而鈉原子的質子數、核外電子數都是11,但中子數卻是12。
誤區5:原子比分子小
分析:原子不一定比分子小。分子與構成這種分子的原子相比,分子比原子大,如氧分子一定比氧原子大;但如果分子與其他原子相比,則分子有可能比原子小,如氧分子就比汞原子小。
誤區6:分子能再分,原子不能再分
分析:分子和原子的分與不分,是以化學變化為前提條件的。如果離開這一前提條件,則分子、原子都是可以分割的。分子可以分成原子,而原子又可以分成質子、中子和電子等。
誤區7:分子和原子的根本區别是:分子能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而原子不能
分析:分子能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但如果某物質是由原子直接構成的,則該物質的化學性質應由原子保持。因此,能否保持物質的化學性質不能用來區别分子和原子。分子和原子的根本區别是:在化學反應中,分子能再分,而原子不能再分。
分子和原子這二者并不是同一個概念,大家在學習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區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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