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崗位是什麼?
我失業了,能申請嗎?
這篇帶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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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崗位是什麼?
根據就業促進法,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目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水利、農業農村、扶貧、林業草原等部門均設立公益性崗位,安排相應人員。
對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公益性崗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财政部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124号),是指由各類用人單位開發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崗位。
02
哪些人可以申請?
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具體範圍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規定。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社會公開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注明用人單位拟聘任崗位的崗位名稱、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點等内容。勞動者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後,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到公益性崗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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