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閱到的各種樂理、音律之書,都提到過分音列的概念,但對于如何計算分音列上各音的方法,大多語意不詳,隻簡單地介紹了一下基礎的分音比例,并拿出C音的分音列作為例子。讓許多人,尤其是初學者隻能靠死記硬背來學習。
複合音的産生是根據物體振動時,不僅整體在振動,它的部分同時也在振動,因此,平時所聽到的聲音,都不隻是一個聲音,而是由許多個聲音組合而成的,于是便産生了複合音。試在鋼琴上彈一較低的音,用心聆聽,不難發現,除了最響的音之外,還有一些非常弱的聲音同時在響,這就是全弦的振動和弦的部分振動所産生的結果。
由全弦振動産生的音叫做“基音”,而琴弦的各個部分的振動産生的音就叫做“泛音”或“倍音”。将構成複合音中的各個音(分音)排列起來就構成了“分音列”。
先來看看C音的分音列,1分音即是基音。
教科書中,并沒有詳細介紹每個分音位置的音高是如何推導計算出來的,隻是要求熟記這個C音的分音列,遇到其他音高的分音,則可用相同位置間的音程關系,套出來。比如說要E音的分音列:
第二分音是基音的八度音,所以是e,第三分音是第二分音的上方五度音,所以是b;第四分音又是第二分音的八度,所以是e1;第五分音是第四分音的大三度,所以是#g1;第六分音是第三分音的八度,所以是b1;第七分音是第六分音的小三度,所以是d2„„但這個第七分音是如何确定與其他分音之間的音程關系的呢?此外,象第十一、第十三和第十四都有同樣的疑問。
我們知道聲音的高低由音頻高低所決定,對于弦振發音而言,音頻之比恰等于各音弦長之比的倒數。比如一對八度音程關系上的兩音音頻比為高音比低音:2:1,則高音的弦長等于低音弦長的1/2,即高音為低音的2分音。
則在分音計算中,首先需牢記幾個基本的比數關系:
1/2(八度音關系)、2/3(純五度音關系)、3/4(純四度音關系)、4/5(大三度音關
系)、5/6(小三度音關系);
其他各分音位置上的音高,都可籍此計算出來。
一、二分音
先來看2分音,是基音的八度音,這最易理解,沒有疑問。由此,我們很容易将分音列上的4分音、8分音、16分音推算出來,因為它們各自是其前一音的二分音,按八度關系第次升高即可:
設若基音為C,依次是c、c1、c2、c3。
二、三分音
三分音即基音的三分之一弦長發音。
基音弦長三分之二的發音,是基音上方純五度音,其與基音音頻比為3/2;而三分之一弦長發音是三分之二弦長發音的二分音,即基音上方純五度音的八度音。由此,三分音的各個八度音的分音數也容易得到:6、12分音——它們和三分音都是八度音程關系。
三、四分音
四分音是二分音的二分音,可以直接得出音高結論。但這裡需要用到剩餘弦長(3/4)的發音與基音之間的頻比關系——4:3,這是一對純四度音程上兩音音頻的比值,是将純五度音程中的低音,升高一個八度(音程轉位)而來。
所以,四分音剩餘弦長之音是基音上方純四度音,設若以C作為基音,則這個音就是F音。四分音同時也是這個F音的三分音,是其上方純五度的八度音,即c的八度音音c1。
這與直接用二分音得來的結果是一緻的。
這種将分音弦長與全弦分音後的剩餘弦長之比,作為中間值,來推導分音與基音之間的音程關系,是計算分音方法的基本思想:
即四分音弦長(1/4):剩餘弦長(3/4):基音弦長(1)=1:3:4;其中的1/3就是純十二度音程(見三分音推導——1:2:3),3/4則是一個純四度音程,純四度 純十二度=純十五度(兩個八度音程)
四、五分音
五分音的計算方法亦采用在四分音中提出的,以剩餘弦長作為比數中介的思路。
這樣,很容得到這個比數——1:4:5,這裡的1:4,即四分音的音頻比數,可知道這個五分音是4/5弦長所發音高上的純十五度音程。但這裡的4:5又是一個什麼音程關系上的兩音比數呢?
我們将五分音的弦長數設為1, 則基音弦長為5,減去五分音弦長後的長度為4。現在,我們先把整體弦長增加1,則全弦長度為6,這個新的長度上的基音,我們暫且将他命名為“基音x”。
這樣原來基音的五分音,變作“基音X”的六分音,音高不變。我們先把他放在一邊。 原基音的五分之四弦長的發音,則是“基音X”的純五度音,五分音二倍弦長的音則是這個五度音上的八度音。
原基音的音高,則介于基音X與弦長為4的那段弦音的音高之間。
這樣,三段弦長的比值為——(五分音剩餘弦長)4:(基音)5:(基音X)6;其中,
4:6,去除公約數就是2:3,這是一個五度音程的比數。5則為4、6之間的唯一整數,則應該是兩音中間的那個三度音,而4/5(五分音剩餘弦長:基音弦長)要小于5:6(基音弦長:基音X弦長),所以前者為大三度,後者為小三度。
實際上,4:5:6正是純律中三度音程關系上的生律法則。
既知4/5弦長為基音的三度音,則五分音恰是這個音的四分音,是其上兩個八度之音。設若基音為C,其上大三度音為E,則基音的五分音為e1。
至此,我們知道了八度、純五度、純四度、大三度與小三度各音程之間的音頻與弦長比數,通過這些關系,我們可以推導出大多數分音的音高——
六分音可以根據其與四分音或三分音之間的關系得出,也可以直接用五分音上小三度音來求得;
九分音則是三分音的三分音;十分音是五分音的倍音;十二分音是三分音的四分音,是四分音的三分音,是六分音的倍音;十五分音是三分音五分音的三分音„„
這裡似乎對于七分音、十一分音和十三分音的推導問題還未解決,我們繼續來看:
五、七分音
從給定的C音分音列來看,七分音是基音上方小七度音程,再向上兩個八度的音高。将這個音降下兩個八度,則是基音上方小七度音的音高,這個音與基音的弦長比應接近4/7。
分音列既然作為純律的生律依據,則我們可以先用純律的方法,先推導出基音與其上方小七度音(以下簡稱“小七度音”)之間的比數關系,看看是否能過比較接近4/7弦長上的音高與基音的比數。
小七度音是基音上方純五度音之上的小三度音,依照純律,小三度音的弦長比應為5:6,則2/3×5/6=5/9,這個數,雖較接近于4/7,但還不能還原到七分音與基音的關系上。
我們還是試用五分音的方法來求證:
D段為C段(基音弦長)的七分音,A段是B段的3/4,即A的音是B的音上方純四度;純四度的音數為5(五個半音),則基音在其中間,距離兩端音分别為小三度(音數3)和大二度(音數2);按三音弦長比為6(A):7(C):8(B),6/7<7>
注:實際上,這隻是個近似的結果,因為在樂律中,隻有八度音之間的音頻比值最為精确,其他頻比或弦長比,在各種律法中相互都有出入,比如以五度相生律推導的大二度之間的音頻比為9/8(高音比低音),換算為小數得1.125;十二平均律中則是1.0594632=1.12246185;小三度按純律為6/5,換算小數為:1.2;而7/6≈1.1667,故小三度上方音的實際音高要比純律來得低一些。
故A段弦發音音高接近基音上方小三度音。設若基音為C,則其6/7弦長發音音高接近bE;
A段弦長的2/3,所發音是A段發音的高純五度,即bB,而這段弦長為基音弦長的4/7! 所以七分音在此基礎上移高兩個八度,為bb1(大多數教科書在這裡都會注明“比實際音高略低”)。
六、十一分音、十三分音
十一分音如法推算,帶入十分音和十二分音,這兩個音之比,是純律小三度,中間音數為3,十一分音恰在兩音中間,約略為十分音上大二度和十二分音下小二度。
十三分音亦是如法。
十六分音向上,各音都是以半音關系遞升,且半音之差漸趨微小。對于自然音而言,已無讨論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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