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細則經全體師生讨論通過,在實施過程中,将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正,以期達到更好地管理班級的目的。
2. 加分、扣分由組長、值日班長和常務班長負責,組長、班長應本着為班級負責,為同學負責的精神,立足于事實,認真作好記錄。
3. 個人日總積分計算方式:将一天中每項得分相加或相減,得出個人日總積分。
個人周總積分計算方式:将一周五天的得分相加或相減,得出個人周總積分。
小組周人均分計算方式:将每人周總分相加或相減,再除以小組人數,得出小組人均分。
4. 凡一周内小組個人積分位于班級第一名者,可享受周末作業免做券,小組評分加分券,提前吃飯特權券,免除懲罰原諒券,拒絕勞動特權券,不做兩操特權券,百尺竿頭加分券等券。
5. 凡一周内小組積分位于班級第一名者,可享受強制更換座位的特權。
6. 每周積分(負分)位于最後1名者,寫出書面反思;
7. 凡學期量化積分在前30名以上者,可參加評先、評優、選拔團員等評先活動。
8. 任何人不得私自塗改組長的記錄,有問題應向班委會或班主任提出。
9. 本細則解釋權歸本班全體班委會所有。
本條例自公布,即日起實施
班級學習小組積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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