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會發展和國家政策改革換代的需要,近些年來,人們生活中開始越來越頻繁地接觸到一些和“改造”有關的項目,包括棚戶改造、舊城改造、舊村改造以及最近剛興起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這些多的“改造”内容,光是聽下來也許就使人頭昏腦漲。為了讓老百姓們在碰到這些項目能夠避免掉坑,本文将從4個關鍵點入手,助大家一文閱盡、通“改造”事。
一、“改造”非常靈活,是有着極強政策性的非法律概念
從本質特征上來說,各類“改造”項目相較于征收項目更強調其政策性。拆遷、征收,是在法律、行政法規乃至于《憲法》中固定了的法律概念,是經過了概括總結之後形成的專門術語。而“改造”項目是在我國當前新發展階段下的民生工程與發展工程。
對于群衆來說,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選擇萬事以律法為基準、依照法律法規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在“改造”這樣的非法律概念前,有些條例就不适用了,例如針對征收項目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這些看着很美好的法定權利,跟你實際在經曆的東西那根本就不是一件事兒,可不就是“雞同鴨講”。
所以,如果想要掌握正确的維權方法,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收集材料并詳細閱讀。無論是項目合法與否、歸于哪類,還是你的補償條款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需要維權你應該怎麼做,在該項目的公開材料以及《補償安置手冊》裡都能一探究竟。
二、“棚改”“舊改”不分家,維權還看共性要領
在平日圍繞改造項目的咨詢中,時常能聽到類似“這幾種改造有什麼區别”、“這個項目具體是什麼意思”一類的問題,但是通常很難回答。
以常被提及的棚戶區舉例來說,官方概念裡,“棚戶區一般指簡易房屋和棚廈房屋集中區”,是由于規劃不當導緻分布淩亂的片區。城市農村、新房舊樓,隻要符合這個概念,都能劃進棚戶區的範疇。也就是說,該類項目沒有明确的指向。房屋隻要在棚改項目内都能實施征收,計算補償數額時會依據新舊進行區别。
所以,這幾大類改造項目除了字面上能分别開,别的地方都難以釋出一個子醜丁卯,具體指什麼如何補償還是得看上一條提及的材料。
三、“改造”非“拆遷”,“拆遷”不“改造”
如果說“拆遷”是把一條圍巾直接拆解,那“改造”就是對這條圍巾進行修補,貼補貼、補毛線都是修補的方法,并非必須重頭開始。
如果隻是針對區塊内陳舊基礎設施進行升級整改,調整布局設置,方便居民更好生活的話,那完全沒有必要搬遷拆房。
換一個方向理解,這類項目背後涉及巨大的利潤價值,國家政策必然是不鼓勵大範圍的拆建的。
四、掌握這三點,讓維權不再“難上加難”
首先,該項目是否為強制實行。規範的征收項目是必須要搬家的,因為它具有強制性。這類項目維權需要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或者《土地管理法》為依據,着眼于規範依法維權。
如果不是強制實行,那就應該詳細了解涉案項目的補償安置條件,明确後果,再謹慎考慮參與與否。
其次,該項目是否歸屬于商業開發。改造項目不同征收項目,沒有在法律上明确定性必須“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強調“市場參與”,甚至确立補償安置協議的過程中根本不經過政府機關的改造項目比比皆是。
正因如此,屬于商業開發的改造項目要進行維權的話容易涉及民事糾紛。但同時,這類項目大可區别于基于公共利益發展的那些,向開發商訴求較多的利益補償。
最後,維權最早越好,操作越溜越好。掌握該掌握的,了解該明白的,明确要訴求的。這世上沒有後悔藥,千萬不要等到房拆地走,甚至連安置協議都簽署完畢才捶胸頓地、追悔莫及。
改造項目雖粗略分作四大類,但又根據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對應方案,對症下藥才是良策。遇事莫驚慌,緊握法律武器和知識儲備,願大家碰到“改造”“征收”都能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
内容來源于網絡綜合,僅供學習交流,如有侵權或其他問題,請聯系删除。
了解更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