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文章大家已經了解到甲減遭遇懷孕,有兩種情況,一是懷孕前已經明确診斷有甲減,二是孕前沒有甲減,懷孕期間才查出的甲減。
孕期甲減的診斷包括3種表現:
1、臨床甲減,化驗結果為TSH升高,TT4/FT4降低
2、亞臨床甲減,化驗結果為TSH升高,TT4/FT4正常
3、遊離(FT4)偏低,化驗結果為TSH正常,TT4/FT4降低
需要強調的是,TT4和FT4應該都要檢測,一般更推薦用TT4作為孕期甲狀腺功能評估指标,因為TT4檢測結果更穩定,而FT4結果受檢測方法影響,波動較大。
有關孕期甲減的治療,應根據病人的具體診斷情況,結合甲狀腺抗體的檢查結果,予以區别處理:
1、對于明确診斷臨床甲減的病人,首選L-T4進行藥物替代治療:
1)懷孕前确診甲減的病人,需調整L-T4劑量,當血清TSH及FT4都達到标準,即TSH 0.3~2.5 mU/L,FT4達到普通人正常範圍的上1/3水平後才允許懷孕,妊娠期間,L-T4劑量較非妊娠時要增加30%-50%。
2)懷孕期間診斷甲減的病人,應即刻治療,L-T4起始用藥劑量1-1.6ug/公斤體重.天,需根據甲狀腺功能檢測結果調整用藥劑量。
3)可供參考的TSH 治療目标值:妊娠早期(1-12周) 0.1-2.5mU/L,妊娠中期(13-27周)0.2-3.0mU/L,妊娠晚期(28-40周)0.3-3.0mU/L。
4)在TSH沒有達标時,每2-4周測定TSH、FT4和TT4,根據結果調整L-T4劑量,力争在妊娠8周之内達标,達标的時間越早越好。TSH達标以後,每6-8周監測TSH、FT4和TT4一次。
2、對于診斷亞臨床甲減的病人,是否給予L-T4幹預治療意見尚不一緻,但如果TSH>10mU/L,應該給予治療。如果TSH超過2.5-3mU/L但未超過10mU/L,若伴有抗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TPOAb)陽性,也推薦給予L-T4治療。
3、對于FT4偏低的病人,從診斷的建立、指标的解讀及治療的推薦,都應該由專業醫師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來決定。
總之,孕期甲減的治療是一個非常專業、非常複雜的問題,某些特殊情況的最佳治療方案尚在探索之中。甲減孕婦應該在産科與内分泌醫生的指導下,堅持定期複查,合理調整用藥,才能有望得到一個理想的結果。
大家如對我的文章感興趣,請關注我的頭條号,關注後如有問題可與我私聊交流,邱大夫會為你做出專業解答。
注:圖片來自百度圖片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