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終于吃下了自救釀造的苦果,在這一輪樓市調控收緊資金限制之後,現在市場上出現債務違約現象的房企越來越多了,其中甚至有不少百強房企。表面上看開發商無力償還債務跟普通人沒多大關系,但其實關系大了去。因為開發商連債務都還不起,那還怎麼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行呢?也就是因為這點,所以最近這兩年市場上經常能看到宣布破産的房企,而且宣布破産的房企數量還存在增長的趨勢。這就會給購房者帶來影響了,因為一旦開發商宣布破産,那麼購房者當初買到的期房就很有可能會變成爛尾樓。有時候甚至不需要房企宣布破産,但隻要資金鍊緊張,房子都有可能爛尾。
一旦房子爛尾,那麼購房者不僅白白虧掉了一大筆首付款,還要按時償還銀行的月供。這也是為什麼越來越多人呼籲取消期房制度的原因,因為這樣能有效降低買到爛尾房的概率。但是如果真的遇到房子爛尾,業主也不能坐以待斃,因為業主可以通過“衆籌”的方式讓樓盤完工,實現自救。
根據媒體報道,東莞某樓盤的業主就通過“衆籌”的方式,成功地讓已經爛尾的樓盤成功交付。據了解該樓盤因為信托業收緊房地産融資,開發商資金鍊緊張導緻樓盤停工,雖然已經成功封頂,但公共區域卻還沒完工。所以部分業主通過先行墊付2萬元到15萬元不等的資金,聘請第三方進場施工,最後讓樓盤成功交付,目前該樓盤已經開始對外招租。
其實這種辦法并不難,就是業主先出錢把開發商的資金窟窿暫時補上,讓開發商有能力繼續施工。而從樓市經驗來看,大部分爛尾後再次施工的樓盤,其實都是通過這種業主“衆籌”的方式成功實現自救的。雖然這種做法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業主的壓力,特别是對于那些掏空所有積蓄買房的業主來說更是如此,但跟爛尾的後果比起來,一切都是值得的。因為如果房子拿不到手,那麼此前投入的所有成本就沒有任何回報,能拿到房子,就算成本高一點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更何況這些墊付給的資金是相當于借給開發商的,也是有利息的,隻不過利率可能比較低。
但問題是,這種做法會帶來一個壞處,那就是會讓開發商更加的有恃無恐!因為反正就算爛尾了,還是會有業主“自救”,那開發商在蓋房子的時候還會那麼小心翼翼嗎?所以到時候開發商可能在做預算的時候就會大膽很多,明明知道超出自己的資金承受能力,但還是要繼續拿地開發。這就相當于開發商通過期房“綁架”了業主,如果業主不想自己花的錢血本無歸的話,那就必須要墊付資金。所以筆者一直都認為,期房制度已經不适合當前的樓市行情了,已經成為了損害購房者利益的“弊端”,未來必須要取消期房制度,這樣才能保證購房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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