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沒有誰在一開始就能看到結局。隻是我們都沒有料到,那些所謂的誓言就如在指間流過的空氣,當伸出手想再去看清楚時,卻什麼也看不到了。

陽光男孩兒
21歲那年,我跟着姐姐來到了鄭州,我們一起在棉紡廠上班。看我天天不是睡覺就是看書,同宿舍的女孩兒說,安馨,給你介紹個男朋友吧,比你小三歲。我說不好,女孩子找男朋友還是該找比自己大的。她說:“去見見吧,沒準兒還是一段緣分呢。”
就這樣,我和小年見了面。他是個很陽光、很健康的男孩兒,1.80米,高高瘦瘦的,一看就知道是那種很有女人緣的人。但當時我們并沒有所謂的一見鐘情,即使在之後的半年裡,我們也不冷不熱的,我甚至都不記得是怎樣和小年确定的戀愛關系,隻知道那些日子我們經常去看電影,他很周到地鞍前馬後、有接有送。
到我宿舍門口時,小年總是依依不舍地目送我上樓。直到看我打開窗戶,沖他揮手,他才會放心地離去。那天,我們在樓下惜别的時候,被姐姐看到了。她把我拉上樓,說小年太小,各方面都還沒有定型,也許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他對你的愛也就是蒸籠裡的包子——三分熱乎氣,以後就得全靠老天爺來維持,這樣的人是不能托付終身的。看我不說話,姐姐也不再說什麼,隻是對我看管得越來越嚴。小年再去找我時,姐姐都說我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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