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傷條例全文?《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最新工傷條例全文?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跨地區、生産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采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
不同工傷風險類别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别對應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一類至八類分别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通過費率浮動的辦法确定每個行業内的費率檔次。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别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
《部分行業企業工傷保險費繳納辦法》規定
商貿、餐飲、住宿、美容美發、洗浴以及文體娛樂等小型服務業企業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以按照營業面積的大小核定應參保人數,按照所在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和相應的費率,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也可以按照營業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規定
建築施工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針對建築行業的特點,建築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築項目使用的建築業職工特别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可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
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别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