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間,上小學三年級的小瓊眉飛色舞地向同學們講述:星期天,爸爸開着“自己的汽車”,全家去一個新的景點旅遊。去郊區玩了一趟是真的,可是小瓊家并沒有買汽車;她是聽爸爸給一個在外省的朋友打電話,把單位上的車說成是“自家剛買的新車”,于是,小瓊也“如法炮制”。
六年級男生小槐因為放學後踢足球太累了,有兩門課作業沒完成,他趴在桌上睡着了。第二天,他對老師說:“昨晚,我媽病了,我爸出差沒在家,我陪我媽去醫院看急診,沒有時間作功課了,以後我補上吧。”老師信以為真,父母卻一無所知,小槐僥幸蒙混過關,以後說謊話便成了“家常便飯”。
一般來說,孩子的“謊言”來自以下幾個方面:1、無意識地模仿成人;2、成人有意的“教唆”;3、為了逃避批評、打罵,而又未被發覺,就等于“獎勵”了謊言;4、為讨别人喜歡而說謊;5、将向往的事當做已發生的事來說;6、由于對他人的不信任,而有意編造謊言。
憑心而論,在成人的人際交往中也不時會有“謊言”———不守信用,不履行合同;遲到、早退、不守時;誇誇其談、不着邊際;阿谀逢迎,故意說出違心的話;婚外偷情,欺騙配偶;虛假廣告,僞劣商品;更不用說坑蒙拐騙、違法犯罪。這是社會的現實,也許是人際關系中“包裝自我”的需要所決定的吧。比起成人的“大謊言”,孩子隻是童言無忌,情有可原。
為了教孩子做一個真誠正直的人,家長應善待孩子的“謊言”,并且,要與孩子實話實說。客觀分析社會現實,對孩子進行正确的教育引導。這包括四個方面的含義:
1、應獎賞孩子的真話,即使孩子犯了錯誤,隻要說了真話,就應肯定他的做人之道,并引導他不斷地完善自己,承認孩子是在犯錯誤中成長。
2、不用打罵、懲罰、斥責等消極方式對待孩子,可避免孩子以謊言來應付成人,以保護自己;要與孩子成為朋友,建立相互信任關系。
3、如果是因家長的原因造成孩子說謊,家長應檢讨自己,進行自我批評,并對孩子做出合理的解釋。
4、教孩子認識和适應社會,在當今多元化的環境中,更要學會适應多樣化的人際關系,對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是人際交往所必需的語言技巧與策略,但決非謊言。所以,所謂“謊言”的标準,也會随時代而變化,但待人處事要有自己的科學原則和做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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