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男人認為:女人一旦結婚,就算心裡不情願也無權拒絕丈夫的行房要求,他們錯了,他們忘了性結合意味着夫妻共同獲得性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悅。
妻子在情緒低落、體乏或與丈夫感情發生沖突而不願做愛時,丈夫如果強迫妻子做愛,那原本快樂甜蜜的性結合不僅被破壞無遺,而且還會給夫妻感情帶來極大的威脅。在能夠忍受遷就的情況下,許多妻子便把性生活當成“例行公事”,一旦忍耐超過極限,則會反抗。發展下去,必然會危及婚姻關系。
案例一:自私的“愛”
新婚之夜,郭先生沉醉于性愛世界裡盡情狂歡,雖然許小姐也特渴望體驗一下那種銷魂蕩魄的性愛,但在郭先生一次又一次的折騰中,她深切感到:丈夫在床上所表現出的勇猛膘悍對她來說并不是好事。可她轉念一想,這不正是丈夫深愛自己的表現嗎?也許這陣子“嘗鮮”時期過後,他就沒有多少“性”趣了。
然而郭先生對性生活的“熱愛”似乎沒有停息的意思。月子剛過,郭先生就開始頻頻地纏着她做愛。原本就生得苗條秀美的許小姐,由于哺育兒子感情分流,對性愛之事沒有多少欲望,而且每次做愛過後總是感到疲憊不堪,因此每次做愛她都有一種被強暴的感覺。
入夜,許小姐忍氣吞聲地讓他過了‘’一把瘾”,當她好不容易要入睡時,又被郭先生騷擾着要雲雨一番。無精打采昏昏沉沉的許小姐看着永不知體貼的丈夫又氣又恨,隻好坦陳自己的感受,斷然拒絕做愛。可郭先生根本不聽,欲爬上她的身體“強攻”。許小姐急了,淚流滿面地對他說:“求求你别再折騰我了,隻要你不逼我做愛,你在外邊怎麼樣都行。”“你把我當成什麼人啦?我與你做愛是因為愛你呀……”
畫外音:和諧的性生活是彼此覺得自己把整個心靈都徹底地獻給了對方。苗條秀美的許小姐與高大健壯的郭先生不僅在體格上存在着較大的反差,而且在性欲望上的差異也較大,如果真如郭先生所言“愛”她,就應該處處關心她、體貼她。我們不否認郭先生因為“熱愛”許小姐必然會對她産生肉體上的沖動和渴求,但他僅僅為了滿足一己之私的肉體之愛,而不顧傷害許小姐的身體健康、感情、自尊,強行做愛,這恐怕還得從道德觀念上去反思郭先生的這種行為:他對妻子的“愛”有幾分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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