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我們對于結婚與戶口的關系就存在一個認知誤差,許多農村認為,在女孩子嫁人之後,我們需要去把戶口過戶到男方家。成為戶口本的一員,其實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在國家法律上并沒有這個強制性的要求。不過由于文化的影響,許多嫁走的女孩子還是會把戶口弄到男的家裡。但是這有一個後果就是,許多遷過去的會使得女方的承包地被回收。而且就算是戶口到了丈夫家,但是也不一定可以分到承包地和宅基地。那麼,如果不遷入又會有什麼影響呢?
有的人思想上就比較固執一點,思想還停留在上個世紀,認為女孩子出嫁了就是男方家裡的人了,跟女方家裡沒有多大的關系了。那自然是要把戶口遷過去的。不過現在社會容忍度已經變了,也開放了很多。人的思想也不再那麼守舊了。有些人家很開明女孩要不要遷走都順着孩子自己的想法。這個也沒有強制性的規定必須要那樣做。全是看自己個人的想法。結婚證領取的時候是要雙方帶着戶口本一起去領的,不管戶口在不在同一個地方,都能領取到結婚證。
辦理結婚證不需要女方遷戶口:
結婚跟遷戶口沒什麼關系,就看你自不自願了,要是想遷。直接起派出所辦理就可以,不到20分鐘你的戶口就可以遷過去了。而且,法律上也沒有哪條法律說明女方戶口必須遷入男方家的,這隻是一些偏遠的小鎮根據當地的民俗和傳統要求女方必須要這樣做。所以說,不遷戶口也沒什麼事,也不會對自己未來的生活有啥影響。而且女方戶口如果在比較好的城市或者地區的話,完全沒有必要把戶口遷出來,因為小孩的戶口是可以上在父母的任一方的戶口上,這對小孩以後上學會好一點,教育會比較好,可能福利待遇方面會不一樣而已。
辦理準生證不需要女方遷戶口:
準生證是生孩子必備的證件之一,在很多老人家觀念當中,女方不把戶口遷入男方,就會影響準生證的辦理。這也是一種誤解,就目前的國家政策來看,隻要夫妻雙方準備好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初婚證明,在夫妻雙方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計生辦都可以辦理。隻要材料齊全,不管是在男方還是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準生證都不是問題,更對戶口變更沒有任何要求。
另外一個好處是,在離婚的時候,比較簡單。現在的離婚率是很高的,在結婚的時候,都希望能一起過一輩子。但很多因為現實的原因。最後還是選擇了離婚。這個時候,戶口要是沒有遷入男方家。在離婚的時候,就不用遷出來。要是戶口在男方家,離婚的時候,也要記得把戶口遷出來。不然到時做什麼事,都很不方便。戶口沒有遷入男方家,就可以不用受到很多限制。到時戶口,還可以遷回自己的出生地。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就算離婚了。還是能過得很開心,回到出生的地方和父母一起生活。
對于女方在離婚後再次發展有一定的保護,假如你在離婚後回到以前的戶籍地生活,在找工作啊等等一些事情上面,就比較分方面了,如果你在結婚的時候把戶口轉走了,那麼離婚後還要在轉回來,很多的手續就很難辦比如說出生的證明啊等等一些資料,所以作為這一方面就建議女性在結婚的時候不要把戶口遷走到男方,如果婚姻關系裡面發生了變化,也省去了這一項的麻煩事情。
女方出嫁後戶口一定遷到男方那邊,這種思想觀念都是因為以前重男輕女的現象,現在都提倡男女平等。有很多的女生是獨生女,出嫁後戶口本也沒有遷到男方家裡面,自己的孩子上學也是放在女方這邊。大家都是怎麼方便怎麼來,并沒有說一定要遷到男方那邊。現在大家是不是明白了,這個至于遷不遷的問題,完全取決于到底哪種會讓人更加方便,你們覺得呢?
結婚後,女方如果不遷入男方戶口會有什麼“影響”?看完長知識了!你學會了嗎?如果感覺簡單實用的話請分享給你的朋友或家人,也可以在下方點贊留言,喜歡我的分享可以關注我的賬号--偉濤說生活。本期節目到此結束,期待下期與您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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