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行為不僅是肉體上的歡愉,它還是表達自身性格特征的一條基本途徑。最近,美國性學家就歸納了一系列性學和心理學的研究成果,總結了人的七種不同性行為對婚姻關系的影響。
北京陽光惠心家庭教育顧問有限公司心理咨詢師宋玉梅在接受《生命時報》記者采訪時強調,夫妻間對性行為的态度,房事時如何動作,如何反應,如何體驗等,都反映了彼此如何看待自身和配偶。弄清楚你屬于哪種“性”格,對于改善婚姻關系,提高性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宋玉梅以女性為例,詳細解讀了這些“性”格的特征。
控制者(領導者)
案例:對生活中的其他事情,張小姐不在乎由丈夫發号施令,但在房事上,一定要她說了算:她發起,她指揮如何動作。
宋玉梅解釋,控制與被控制,或領導與被領導,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會體現,性隻是其中一種表現。隻在性生活時“發号施令”,說明女性把“控制”性生活作為其他生活、工作中“被控制”的平衡點。而那些無論何事都喜歡“控制”的女性要注意,凡事都主宰,久而久之會讓對方感到受壓迫,并且會剝奪對方作為主動者所能體驗到的歡樂。建議這類女性,讓丈夫時不時主宰床笫,可使雙方都體驗到主宰與被主宰的樂趣。
執行者(被領導者)
案例:小雪在性生活上,唯丈夫之命是從。丈夫說行房,不管她心中有何打算,都會欣然允諾。丈夫說要試一種新姿勢,即使她心裡不願意,也會放下己見,配合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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