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陪女不是“污水缸”金羊網2005-09-1710:30:19
作者:池墨婚禮是中國人親戚朋友圈内的“狂歡節”,鬧婚是“節日”裡最熱鬧的一出戲。過去,鬧婚的重點是新娘,而現在,卻是伴娘。鬧婚在道德和法律層面出現了新的問題。對劉女士來說,當伴娘是一件恐怖的事,今年初,她的一名朋友做了回伴娘,在新人的洞房内,喝了不少酒的男方親朋,不僅把這個朋友推來推去,還把她強抱到床上,在她身上亂抓一氣……15天前好朋友請劉女士做伴娘,為避免重蹈自己朋友的覆轍,劉女士找到了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花錢雇一個娛樂場所的三陪小姐頂替她做了伴娘。(《現代快報》9月16日)花錢找三陪女代自己“受過”,這當然是避免自己受到性騷擾的一個好辦法。現在很多婚禮上,尤其是在一些偏僻的村莊,做伴娘就意味着必須要承受“性騷擾”。在這種情況下,找個三陪女來作自己的擋箭牌,顯然是個“高招”、“妙招”,自己無疑免去了受到性騷擾的尴尬和不快。但是,這種做法雖然“高明”,但卻助長了性騷擾這股歪風,顯然并不足取。性騷擾一詞源自美國,但在中國也不是新鮮話題,近年來,關于性騷擾的新聞屢見不鮮,成為困擾年輕女性的社會焦點和難點問題。由于性騷擾很難取證,難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受到性騷擾的女性常常是有口難言。為了保護婦女的權益,今年6月26日,我國首次将性騷擾寫入立法草案,在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對婦女進行性騷擾,受害人提出請求的,由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既然有法律明文規定,那麼,婦女的權益理應不受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陪女享有與所有婦女同等的權利。既然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婦女進行性騷擾”,這裡的婦女當然也包括三陪女。然而,在一般人看來,似乎三陪女天生就是被人用來性騷擾的。當然,三陪女所從事的職業并不高雅,甚至是違法的。但是,隻有當她從事色情活動時才應該受到鄙棄和法律制裁,除此以外,三陪女作為普通的公民,她享有一切法律賦予的權力,不應該受到任何歧視。即使是從事色情活動,三陪女的人格尊嚴同樣不容侵犯。我們不能因為三陪女所從事職業的“特殊性”,就将三陪女當成是污水缸,把所有的污水都往她們的身上潑。當三陪女成為伴娘時,她就是陪伴新娘的客人,已經轉變了社會角色,如果仍然把她當成是賣淫女,就對其動手動腳,就是對三陪女人格的侮辱,也是對法律的挑釁。我們不應該默許和縱容那些不懷好意的行為,要對性騷擾應該堅決說不。即便是三陪女,她也有人格尊嚴,享有與其他公民同等的權利,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
來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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