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曉晖 深陷争議的江小白“商标門”發生了逆轉。
2020年1月6日,重慶江小白酒業有限公司(下稱“江小白酒業”)發出一則《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江小白”商标案勝訴的聲明》(下稱《聲明》)。
江小白酒業在《聲明》中稱,我司于2020年1月3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2019最高法行再224号),對我司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審理終結,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江小白公司勝訴,并判決如下:
一、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8)京行終2122号行政判決;
二、維持北京知識産權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号行政判決。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最高院的判決意味着,此前商标評審委裁定“江小白”商标無效的結果被推翻。
2012年以來,在江小白取得商業上的巨大成功之後,重慶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江津酒廠”)一直對江小白的商标存有異議。
2019年,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訴訟判決江小白商标無效之後,江津酒廠也嘗試推出江小白産品,但被地方政府叫停。江小白與江津酒廠兩家酒企之間火藥味甚濃,作為年輕一代消費者喜愛的白酒品牌江小白後來者居上,市場份額遠超江津酒廠這家傳統釀酒企業。
江小白酒業在《聲明》中表示,江小白品牌于2011年12月創立并申請注冊商标,自2013年開始曆經商标異議程序、商标異議複審程序、商标無效宣告程序,于2017年商标無效宣告行政訴訟一審獲勝;2018年二審失利,随即提請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詳見經濟觀察網2019年4月3日《商标争奪戰未了,“江小白”正尋求最高法再審》)曆經七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終判決為此事畫上句号,也為我司專注于生産經營提供了有效保障。
相比之下,廣州王老吉商标案争議,也已經由最高院發回重審,民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知識産權(包括商标權)正越來越受到保護,也為社會各界所重視。同時,中國亦加大對知識産權的保護,也是中美貿易争端中經常被讨論的一項議案。
江小白“商标門”可謂一波三折。
一審中,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撤銷了商标評審委員會對前述“江小白”商标作出的無效宣告裁定,并要求商标評審委員會重新裁定。
其後江津酒廠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中,北京高院撤銷了一審法院的判決,判定“江小白”商标無效。
最終,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平息了一切紛争,也為江小白日後登陸資本市場掃清了障礙。
江小白酒業還在聲明中表示,公司于2013年建立了屬于自己的釀造生産工廠,并持續擴大釀酒投入,迄今為止,已經在純糧釀造清香型高粱酒領域形成了領先的釀酒規模。目前,公司擁有5位國家級白酒評委,從上遊高粱種植到下遊配套産業鍊初具規模,年原酒産能5萬噸。
經曆了勝訴、失敗、再勝訴,江小白“商标門”事件就此畫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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