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種”的尴尬
12月7日中午看了央視一套的《今日說法》節目:《姚姚的新婚遭遇》,随後想到一些我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思,忍不住也想說一說自己的一些看法。故事講述的是:家住萬載縣潭埠鎮的廖某,因兒子患病不能生育,急着想抱孫子的她,竟然想出了“借種”的辦法,來實現自己的“抱孫夢”。但當被告人易包庚欲強行與其媳婦姚姚發生性關系時,因姚姚強烈反抗而未遂。最後易包庚因強奸未遂被萬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但是作為一手策劃了這一事件的姚姚的婆婆廖平香卻沒有受到審判。在開庭的時候,易包庚卻認為自己有些冤枉,他說這一切都是姚姚婆婆廖某一手策劃安排的,自己隻是幫忙傳宗接代,自己要受審判,廖某卻不用?然而在庭審的時候,法院認為,自始至終姚姚都是不願意的,隻要違背女方意志強行跟她發生性關系就構成強奸罪。對于易包庚提出的“冤枉”觀點,筆者當時也有點納悶了,為什麼實施者被法律制裁了,唆使者卻免于刑罰呢?法院認為:姚姚的婆婆對易包庚實施強奸犯罪是有教唆作用的,但是這種教唆不是情節嚴重的惡劣的教唆,她在整個強奸犯罪過程中起次要作用;易包庚強奸犯罪沒有實施完,相對情節來講在強奸罪當中是比較輕的一種。如果情節更加嚴重比如她的婆婆進到現場并且幫助易包庚實施了強奸犯罪,而且強奸犯罪也完成了,她的婆婆就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對于“借種生子”,覺得既熟悉又陌生,而且讓人不可思議,到今天竟然還有這種所謂的“借種”的行為,把女性當成是一個生育機器。靠這樣的方式來傳宗接代,除了用“遺憾”來形容此時此刻的感受外,還能說什麼呢?農村傳宗接代的觀念除了一種純文化上的甚至帶點宗教意味的觀念之外,主要是一個經濟上的原因,養兒防老,自己要有一個養老送終的人,就是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一直影響着他們。尤其在農村,好象傳宗接代才是人們結婚的根本目的,生了女孩繼續奮鬥生男孩,有了男孩又嫌一個太少.接着就有了二個三個,簡直是一種惡性循環。
很多人都會覺得不可思議,但是像這樣的故事到底還有多少呢?我們不得而知。隻有經濟發達、教育普及、社會保障到位了,才能夠使法制、文明的陽光照在每一個角落裡,才能夠終結這樣的悲劇。
(廣東省肇慶市公安局宣傳科彭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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