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個月内與3男子登記結婚獲刑 女子4個月内與3男子登記結婚獲刑 本報訊(張慶華 李V)34歲的廣西籍女子李鳳梅在4個月内先後在河北、安徽和浙江與3個不同的男子登記結婚,後又離家出走。近日,該名女子被浙江麗水蓮都區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決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三次結婚 三次出走
2007年4月27日,李鳳梅到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山縣溫塘鎮,與李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李鳳梅離家出走。7月6日,李鳳梅又到安徽省蕪湖縣陶辛鎮,與周某結婚,不久李鳳梅又再次離家出走。8月下旬,李鳳梅又以婚嫁為由來到麗水市蓮都區麗新畲族自治鄉趙某家,在前兩次均未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又于8月31日與趙某結婚。同年9月2日,李鳳梅趁外出購物之機逃離麗水,後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抓獲。
本是氣男友 未料犯了罪
據李鳳梅向公安的交代,她對男朋友感情非常深,沒想到卻被該男子抛棄。于是,李鳳梅想到去公園自殺,沒想到卻遇到了老鄉陳小姐(化名),陳小姐勸她不要想不開,還說要為她介紹男朋友。李鳳梅為了氣那位抛棄自己的男友,就經人介紹認識了周某并結婚。但是結婚後,李鳳梅覺得周某不夠好,就帶着結婚時的一點彩禮走了。以後的婚姻,她都覺得不滿意,就一次次出走,想找個好點的男人,沒想到趙某報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鳳梅以婚嫁為名與他人登記結婚,在未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又先後與其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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