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29歲,身上尚且背負着8000萬的球鞋合同,最年輕的MVP,本賽季場均上場26.9分鐘,得到14.3分2.6籃闆和1.7次助攻。
當我把這些條件羅列在這裡,然後告訴你這個人想退役了,你會怎麼想:
錢掙夠了?想去享受生活了?對籃球失去熱愛了?他還愛着籃球,他還沒有享受夠在籃球場上的滋味,也還沒有斬獲他應得的那些東西——金錢也好,榮譽也罷。
但他卻說,他“絕望”了。
當故事的主人公叫德裡克-羅斯的時候,似乎這一切就不難理解了。
從年輕的MVP,到成為球隊的二當家;從“羅斯條款”的締造者,到垃圾合同的典型代表。僅僅用了3年的時候,羅斯便已經嘗過了絕大部分運動員整個生涯都未嘗經曆過的動蕩。
而這一切,又要“歸功于”那該死的傷病。
韌帶撕裂、半月闆撕裂、兩側的腳踝……傷病不約而同地在三年内光顧了職業運動員最需要保持健康也是最脆弱的地方。對于一個靠爆發力殺死對手的人來說,這無疑是在告訴他:你該結束了。
但是他不願意放棄啊。
從芝加哥到紐約再到克利夫蘭,從2000萬的年薪到210萬的底薪,不論怎樣羅斯都不想放棄,他不在乎錢,不在乎地位,甚至不在乎外界的眼光,他隻想站在賽場,靜靜地享受着比賽帶給他的一切。
本以為克利夫蘭會讓他重拾自信,但門羅的一掌直接将他的美夢敲碎。自那之後,羅斯已經缺席了11場比賽。
我們也許會懂的羅斯的痛苦,但是我們無法體會到他的絕望。一個人是有多傷,才會狠下心對自己的摯愛說“我對你絕望”了?
2012年,羅斯與阿迪簽下了一份為期13年的合約,如果羅斯退役,阿迪将拒絕支付剩餘的代言費,如果他決定就此從NBA退役,他損失的阿迪代言費可能會高達8000萬美元。
如果連此番巨額的金錢他都可以不在乎,如果連自己生命中的摯愛他都想放棄,或許,他是真的傷心了。
但我們更願意相信,他對籃球的熱愛,會讓他的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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